丽水龙泉支行组织签订《全行与第三方合作机构保持“亲清”关系的劝诫书》

龙泉
创建于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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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常态化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倡导阳光透明、“亲”“清”有序的银企合作关系,有效促进从业人员廉洁从业、廉洁用权,打造丽水工行“清风丽水 剑瓷廉韵”清廉金融文化品牌,龙泉支行根据市分行要求组织开展了签订《全行与第三方合作机构保持“亲清”关系的劝诫书》活动。

知悉遵守党纪国法,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本次活动劝诫业务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多角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晓违纪违法处罚尺度,清除违纪违法后果危害,不逾矩不越轨,坚决守住纪法“红线”。

    厘清“亲清”交往边界,弘扬清廉新风正气。通过签订劝诫书引导员工坚持诚实守信和廉洁交往原则,劝诫员工在与企业交往中不心存私念、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本次劝诫书签订范围覆盖全行职工,各部门积极组织签订,共签订《全行与第三方合作机构保持“亲清”关系的劝诫书》46份。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了“亲”“清”的行业风气。下一步,龙泉支行将在实践中探索构建“亲清”银企关系的创新举措,强化责任担当,拧紧银企交往“安全阀”,为打造丽水工行“清风丽水 剑瓷廉韵”清廉金融文化品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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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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