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方案》(富政办发〔2014〕96号)和《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富教体发〔2024〕20号)文件及富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会议精神,现将我校区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两个一致为主、户籍登记和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少年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户主);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2.坚持“划片招生、尊重历史、就近免试”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因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造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房产权不一致,学校将依据学位情况统筹考虑。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
二、学区范围
贺家沟以南(不含贺家沟),南教场、监军台、河西、田厢、白草洼、袁家村、寺底、洛阳、段家庄、平泉、安儿、柳湾、督河、杜家洼、峪口,茶坊镇罗家塬、东西太安、曲里、伏龙、侯村、小塬子等符合南教场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入学儿童。
三、招生计划
计划设6个教学班,270个学位。
四、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迁入户:户籍迁入本学区至少一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
购房户:在本学区购买房子一年以上且已入住[2023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房子无产权登记证书的需提供交款票据和交易时的银行流水。
经营户:经营许可证一年以上且至少进行一次年检(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经营许可证书)。
五、时间安排
8月 5日- 11日:政策宣传
8月12日-15日:申请登记
8月16日-21日:信息审核
8月22日-24日:确定拟录学生
8 月 25 日 : 报名注册
六、申请登记
8月12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适龄儿童监护人带资料到学校尚美楼一楼领号,按号有序到三个登记处排队登记。
监护人需如实、按时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论父母是否在一个户口本上,均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时将首页及学生信息复印一页纸上,父亲母亲的信息复印在一页上,并写上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2.住房产权证明材料(请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交款收据、购房还贷流水证明,购房交房契证契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私人购买必须提供购买银行打款小票,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等交费票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门店门头照片、新生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外来务工需提供合法的劳务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生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近2年缴纳社保证明;
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七、信息核查
申请登记结束后,学校安排专人到公安派出所、房产管理等部门单位进行信息核查(在入户期间,凡拒绝上门、核查时无人、电话联系关机等无法证明登记信息属实的一律按虚假信息对待),分类整理汇总。如适龄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所提供的信息、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取消其在该校入学资格。
八、确定拟录学生
第一批次:世居户。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并世代居住在学区内。
第二批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新生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且房产地址在学区内。
第三批次:学区内户籍,学区内有房产(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新生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不一致,但房产地址在学区内。
第四批次:学区内户籍(学区内无房产)和学区内有房产(户籍不在学区内)。
第五批次:个体经营和进城务工。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流入我县居住2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有近2年社保缴纳证明等规定要求。
学校将根据以上批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拟录取学生按批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特别说明
(一)招生补充说明
原则上符合学区内入学条件的,同一户主、同一房产名下只能有一个人的适龄少年儿童在本学区内入学。
(二)资料准备要求
1.根据不同批次资料要求,请务必准备好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顺序一致整理),原件审核完成后家长直接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所有资料按照目录顺序一式两份分别有序整理),复印件内容必须完整清晰,若因提供复印件内容不全或者不清晰影响审核结果,责任自负。
2.所有资料装在一个档案袋里。袋外写清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袋内附资料目录(放在复印件最上面),目录最上方写清孩子姓名、所属种类、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目录内容写清各类复印件的具体内容及份数。
(三)家长须知
1.适龄少年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者县教育体育局批准。
2.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3.进入校园后爱护校园设施,爱护公共卫生,不吸烟、不吵嚷、不乱扔果皮纸屑、不践踏草坪;女同志请勿穿高跟鞋进入塑胶跑道;任何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
4.新生登记处设在校园内尚美楼一楼,三个登记处同时登记,学生录取与登记的先后顺序没有任何关系,请广大家长不要过早到学校拥挤排队等候。
5.一年级新生信息将直接录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如因法定监护人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6.一年级新生报名前,需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由接种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7.家长需自行打印填写新生入学资料目录、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后),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子女在本校的入学资格。
8.录取学生请监护人于8月25日上午带疾控中心签发的“接种证查验证明”正式到班主任处报名注册(家长提前到疾控中心开具证明)。
十、设立公开监督和咨询电话
教导处:18091123042
德育处:15929611664
监督举报邮箱:545634230@qq.com
附:《新生入学资料目录》、《新生免试就近入学登记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家长通过《城关小学南教场校区二O二四年秋一年级招生公告》美篇,自行保存下载打印填写表册(一式两份)与资料一块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