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京石教育张老师
创建于08-04
阅读 746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根据《镇平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镇政〔20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镇化进程、生源流动趋势,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农村学校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选调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25名,其中:初中119名、小学101名、幼儿园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条件及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现任教于农村乡镇学校的公办教师。

3.工作满3年(含2021年特岗教师,不含深山区特殊招聘教师)。

4.报考幼儿园教学岗位的,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学岗位的,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学岗位的,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凡受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期未满及正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三、选调流程

(一)发布公告本方案通过“镇平县教育体育局”官网、“镇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7日上午12:00。报名者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本人照片及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到中心学校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中心学校审核汇总后,于8月7日下午3:30前将报名表、汇总表及上述材料交教体局人事股。

2.本次选调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教育学、心理学等应知应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

各单位于8月8日下午下班前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8月9日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1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抽课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保留两位小数)。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同学段同一学科设两个及以上面试试场的,面试后当场公布的是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加权后为面试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幼儿园为现行中班上册教材,小学为现行五年级上册教材,初中为现行八年级上册教材(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

(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教师选调考试培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五)人选确定

根据所报学校学段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如出现并列,以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若有考生放弃,则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人事股,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中心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动员、资格审核及组织报名工作。

五、落实相关人事管理政策

选调到城区的教师,要服从相关人事管理政策。一是服从职称转评政策。依照豫人社职称〔2022〕67号文件规定:“以农村教师身份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须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累计计算”。二是服从岗位聘用政策。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精神,教师工作调动后,按调入单位岗位余缺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工资:调入单位岗位不足的,原则上按照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低确定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调入单位有高一级岗位,且本人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按新聘岗位的等级就近就高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表

附件2: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4日

阅读 746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