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庄小学一年级招生!!!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菏泽鲁西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制定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省市区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动教育事业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儿童少年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坚持动态监测机制,按照教基厅函【2024】15号要求建立“三本台账”,即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辍学学生台账,做到动态更新、人账相符,对新发(疑似)辍学学生即时进行劝返。及时核查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控辍保学台账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即时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严禁出现私自留级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学习或接受“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的教育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镇街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乱拉生源,严禁跨学区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3、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不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三、招生办法和入学条件
2024年招生统一使用“菏泽鲁西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优抚对象。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先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引进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参考依据。
(4)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5)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
四、招生程序
本年度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学校设置现场报名站点,如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16日-20日,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审核录取:8月21日-22日,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在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3、8月23日-24日,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在平台上进行报名,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在8月24日-25日完成审核、录取。
4、报到时间:8月30日-31日(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2、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3、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关爱工作提供支持。
4、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推进融合教育,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5、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根据《菏泽市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菏人组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进行安置。
六、组织保障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招生队伍,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家长明白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
学校安排一名熟悉招生政策的校级领导值班,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