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新区文苑街道小学招生简章

美~多^_^
创建于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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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焦作市教育局焦教办32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高新区教体中心焦高教体【2024】69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文苑街道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辖区内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按2024焦作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所划定的学区招生。

区域一:文苑街道辖区各行政村。                                                          区域二:文苑街道辖区居民小区(金山东方花园、万方嘉园、东方今典、中世花园、恒大城、悦龙台、理工帝湖湾、白云苑)。

三、报名方式

 8月8-10日,由一名监护人携带孩子及相关证件到文苑街道小学进行信息采集、报名登记。

四、报名材料

文苑街道辖区行政村招生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文苑街道辖区居民小区招生对象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外来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注:报名当天监护人带齐所有证件原件,所有证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需要复印首页、父母、学生所在页)。复印件装入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标注学生姓名及父母双方的联系方式,监护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问题

我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户口与房产地址须一致,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常住户口招生对象和户籍不一致:一是有房无户。本人家庭所购学校片区内房产,因客观原因,该房产对应地址公安部门暂时无法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由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调查核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可安排至房产对应的片区学校就读。因主观原因不愿将户籍迁入片区学校房产对应地址而导致房产和户籍不一致的,到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片区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或由房产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辖区内学校就读。二是有户无房。单位集体户口或个人家庭户口在市区无房产的招生对象,由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实际居住情况为依据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户籍所在地对应的房产如已出售,该户籍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棚户区改造、南水北调征迁、高层次人才、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援外医疗子女等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对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材料。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91-3564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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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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