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我校结合阳光招生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萍乡市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萍教基字〔2024〕21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在线报名
(1)报名端口:通过“赣服通”平台“一件事专区”,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萍乡市专区,在线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特别提示: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
(2)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8月4日9:00-10日24:00。
特别提示: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审核录取。
(3)线下报名
(仅限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人员子女)七年级新生家长在8月7日携带子女出生证及户口簿、小学生毕业学籍卡,前往学校教务处报名。
二、审核流程
(1)8月3日-12日,我校根据所划定的学区和报名条件,线上严格审查报名信息,并完成初审。学校对报名材料需要进一步审核的,将与市、区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源资格进行联审,并在“赣服通”平台上提醒家长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如未重新上传报名材料的,将依据其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审核期间,家长可及时关注“赣服通”平台的审核情况。
(2)8月13日,我校报送预录名单至教育行政部门。
(3)8月14日-20日,教育行政部门对我校预录名单进行复核审定和统筹派位。
(4)8月21日-24日,我校在官微上公示录取名单不少于3天;家长通过“赣服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8月25日-26日,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阳光分班,我校导出分班名单后公示。
(6)8月27日,逾期未报名人员携带入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安源大厦14楼会议室登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7)8月28日,教育主管部门对补登人员进行统筹派位。
(8)9月1日,家长凭“赣服通”平台录取结果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9)非新生(八、九年级)转学登记时间8月23日、24日。
三、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
在外县区就读小学,回安源区就读初中学校入学登记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
①小学毕业学校名称及学校标识码;
②学生学籍号。
四、随迁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依据)半年及以上;
②父母双方暂住在本区半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有效居住证。
(2)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小学升初中的学生需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及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卡号;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有效居住证;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源区经商随迁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源区务工随迁的,提供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
五、新生录取顺序:
根据 《2024年安源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如果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数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数超过招生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同一批次中不能完全录取,将在此批次中按购房或落户时间先后进行录取,未录取者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或集团总校统筹安排至其他区属公办学校或集团内成员校就读。
第一批: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三批: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可接收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五批:符合就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户籍在安源区农村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原乡镇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学校就读。
另附:
2024年安源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EjWk-GI1oZNvmau3IZuzQ
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tlTxzfcdgRNqL3DDBjmaWQ
如家长有报名咨询,可致电:
雷老师:13979947824
李老师:13879901060
萍乡市安源区青山中学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