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滨河路小学

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iwgp
创建于08-02
阅读 1.1万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营造阳光公正的招生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体【2024】95号文件)精神,现将滨河路小学(原三里沟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1 招生原则

       根据襄城县教育体育局《襄城县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精神进行招生。

02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03 招生计划

      共计招生4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180人。

04 招生范围

1.招生范围:  

       紫云大道以东、中心路以南、百宁大道以西、滨河路和团结路以北区域

 2.交叉区域:  

   (1)青云路以东、烟城路以南、百宁大道以西、中心路以北区域,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滨河路小学或烟城路小学或县文昌小学东城校区报名(交叉区域2)。     

   (2)紫云大道以东、曙光路以南、青云路以西、中心路以北区域,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滨河路小学或城关街道中心路中心小学报名(交叉区域3);  

   (3)紫云大道以东、团结路以南、滨河路沿线以北区域,学生和家长可选择到滨河路小学或城关街道南大街中心小学报名(交叉区域4)。  

      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名。

05 招生顺序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分三个批次进行。如当前批次学位招满,则不启动下一批次招生。相关批次学生按照襄城县教体局文件精神,由襄城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回原籍学校就读。   

   (一)第一批次录取

     本批次录取以下两种情形学生:

      1.户籍与房产均在片区的学生。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全家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页(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2) 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信息(i许昌或豫事办APP现场查询并截图)、2024年2—7月份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居住,须现场查询),同时提供2024年2—7月份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小产权房的,须提供集体证、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证明、房产归属证明及2024年2—7月份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2.优抚对象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页。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2)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第二批次录取

    本批次审核录取以下五种情形学生。   

    1.有片区房产无片区户籍的学生。

        由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安排在第二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页。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信息(i许昌或豫事办APP现场查询并截图)、2024年2—7月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居住,须现场查询),同时提供2024年2—7月份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小产权房的,须提供集体证、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证明、房产归属证明及2024年2—7月份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2.三代同居的学生。

      三代同居的学生是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须在本片区)为依据,安排在第二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页。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信息(i许昌或豫事办APP现场查询并截图)、2024年2—7月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居住,须现场查询),同时提供2024年2—7月份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小产权房的,须提供集体证、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证明、房产归属证明及2024年2-7月份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3)父母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到襄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出具。

    3.拆迁户家庭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非货币化安置居民应在新安置的住房所属片区学校报名;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所属片区学校报名。以上两种情况安排在第二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页。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

   (2)拆迁合同。

  (3)安置房手续或父母无房证明。

    4.父母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户籍不一致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无主城区常住户籍,父母(至少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房产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在学校招生范围的,参与所属片区学校安排在第二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至少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单位需在滨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工作证明必须由单位办公室主任统一开具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同意(单位证明信见附件),同时提供近6个月单位社保证明(i许昌或豫事办现场查询并截图)及稳定住所的房产信息。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信息(i许昌或豫事办APP现场查询并截图)、2024年2—7月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居住,须现场查询),同时提供2024年2—7月份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小产权房的,须提供集体证、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证明、房产归属证明及2024年2—7月份水电费票据、燃气票据;公租房(廉租房)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5.招商引资项目照顾对象子女。

    县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及高管子女需随父母在襄就读的,可选择实际住所所在片区学校网上报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招商引资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学校所在片区的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

  (三)第三批次录取

       1.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在城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可选择住房所在的片区学校网上报名。若学校在第一、二批次录取完成后,有空余学位,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若学位已满,则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回原籍学校就读。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 有效身份证件;

     (2)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报名学校所在片区的房产证明;

    (3)《襄城县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4)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在本县务工的,需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在本县经商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其他未录取学生。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安排学位的,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学位情况统一调配、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回原籍学校就读。

       学校将对需要入户调查的进行实地调查。

      凡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并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06 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

     凡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请务必于8月5日至12日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务必预留联系电话),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生近期标准照片。注册时选择"滨河路小学"。

     备注:

     未网络报名或网络报名信息预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现场审核时间:

     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学校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注册时间顺序和录取批次顺序,在新生招生群通知家长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材料审核,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带领孩子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时(具体以新生群内通知为准),请家长提前准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档案袋封面写清楚孩子及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审核所需资料清单,按顺序排列好,装入档案袋内。现场确认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报县教体局复核确认。

    特别提醒:

    1.请接到通知的家长按时携带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家长不配合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2.网上报名未通过的、未收到通知的家长不需要审核。

    3.每个孩子只限1名家长陪同进入校园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结束后请即刻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园聚集逗留。

    4.家长到校时,所有车辆(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请在校外规范停放,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报名材料现场审核时间充裕,请家长根据通知时间力求做到错峰审核,学校将根据审核现场情况,对进校人员进行安全疏导,敬请家长理解配合。

    现场审核地点:滨河路小学教学楼一楼

    温馨提醒:

        请家长随时关注滨河路小学新生招生群,按通知时间到校审核入校材料。如未按时审核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07 新生录取

       我校将严格审查新生的入学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请家长于8月25日后在新生群内查看录取结果,或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查看录取结果,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咨询:

    (一)现场咨询:

          地点:学校门卫室

          时间: 08:30 —11:30

                      15:00 —18:00 

    (二)电话咨询:      

           梅老师 177 3767 7535

           田老师 137 3365 4085

      网上报名后请扫码加入新生招生群(一位学生只能有一位家长进其中一个群),随时关注群内通知。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滨河路小学

                                    2024年8月4日

阅读 1.1万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