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对于学生来说是最快乐的时光,同时也是溺水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据统计,每年夏季,因溺水而失去宝贵生命的孩子不在少数,这不仅给家庭带来无尽的悲痛,也给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履行监护责任,掌握正确的自救互救技能,预防溺水事件发生,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8月2日,由唐山市教育局、共青团唐山市委、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唐山分公司主办,滦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滦州市委、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滦州支公司承办的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防溺水宣传进乡村”活动在滦州市古城街道后窑村、老站村和东刘各庄村举行。
参加活动的领导有唐山市教育局总督学朱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唐山分公司副总经理曹磊、滦州市教育局三级主任科员赵大东、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滦州支公司经理戴兴玮。
各界领导参加活动,表明社会各界重视防范溺水工作,高度关注未成年人安全成长。
在预防学生溺水方面,我们家长一是要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阻并报告;)“两会”:(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二是履行监管职责。要加强孩子在家状态的监管措施,特别要加强孩子在节假日期间的监管,对孩子外出行踪要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三是有人落水要及时拨打110、119、120等急救电话,迅速寻找周围岸边可施救物体(如树枝、棍子、竹竿、绳子等),通过趴下或蹲下降低重心,用抛、递等方式给落水者,切忌手拉手进行救援。
志愿者在后窑村开展防溺水宣传
志愿者在老站村开展防溺水宣传
志愿者在东刘各庄村开展防溺水宣传
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向广大青少年和家长朋友发放预防溺水材料并普及了预防溺水知识和自救互救指南,助力青少年安全过暑期。
呵护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需要大家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障孩子平安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