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萍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萍教基字〔2024〕2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政策,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对象:上栗县栗江小学学区范围内小学一年级新生,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第一片区:菜场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片区:胜利北路、浏万路、平安北路、李畋北大道四条路交叉包含的环形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片区:李畋北大道、兴盛大道、萍栗路、浏万路四条路交叉包含的环形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四片区:平安南路、迎宾大道、萍栗路、兴盛大道四条路交叉包含的环形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五片区:新民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线上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 8月3日9:00-8月7日24:00
二、报名、审核流程
1. 8月3日-8月12日学校根据所划定的学区和报名条件,线上严格审查报名信息。如学校对报名材料需要进一步审核的,要联合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源资格进行联审,或者安排学校核验组对报名材料予以现场核实,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在“赣服通”平台上提醒家长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如未重新上传报名材料的,将由县教育局在后期进行统筹派位,原则上派位到所划定的学区学校,但如所划定的学区学校在同步招生时已招满,则统筹派位到所划定的学区学校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入学材料,先不进行审核通过操作,待报名时间结束,所有上传的入学材料审核无误后,学校按招生批次统计各批次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如学校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各批次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者均审核通过,完成初审。如学校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2024年上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随机录取实施细则》(栗教〔2024〕131号)文件要求实施线下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并制定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但在8月11日前必须完成电脑随机录取)。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后被随机录取的学生在报名系统里予以审核通过,完成初审。
审核期间,家长可及时关注“赣服通”平台的审核情况。
2. 8月13日,招生学校报送预录名单至教育主管部门。
3. 8月14日-8月20日,教育主管部门对招生学校预录名单进行复核审定和统筹派位。
4. 8月21日-8月24日,学校公示录取名单不少于3天;家长通过“赣服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 8月25日-26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阳光分班,学校公示分班名单。
6. 9月1日,家长凭“赣服通”平台录取结果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材料提交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时,家长和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所划定的学区报名,并按照不同生源类别补充相应材料:
1.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等佐证材料。
2.第三批次有户无房随直系亲属居住需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市民中心一楼大厅自助机上打印)、村或社区出具的随直系亲属居住证明;第四批次有户无房租房住批次人员还需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市民中心一楼大厅自助机上打印)、住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廉租房以租户与住建部门协议为准,其他租房需所属村或社区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水、电、燃气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第五批次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工商执照或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廉租房以租户与住建部门协议为准,其他租房需所属村或社区证明)以及近三个月的水、电、燃气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供所提交的入学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对提供不真实入学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退至其所属学区学校就读。
3.符合实施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人员子女(仅限一年级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已在学校就读孩子的出生证和新入学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3日至8月4日到学校致远楼五楼教导处现场核验后线下报名。
4.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分别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工业园管委会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统计汇总、审核,并以文件形式将审核通过的入学名单上报县教育局落实。各优抚对象只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有关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后续由有关部门接续完成登记、审核、录取。
四、录取顺序
第一批(有房有户、各类优抚对象):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若属共同房产,房产证上父母必须占有51%产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直系子女、符合实施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人员子女(仅限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就读。
第二批(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若属共同房产,房产证上父母必须占有51%产权)。
第三批(有户无房随直系亲属住):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若属共同房产,房产证上直系亲属必须占有51%产权),同时该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四批(有户无房租房住):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租借房居住的,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批(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以上户籍认定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以前
确定各批次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后,在依次优先保障前四批(第一批有房有户、各类优抚对象,第二批有房无户,第三批有户无房随直系亲属住,第四批有户无房租房住,第五批务工人员)的基础上确定电脑随机录取对象,即:网上报名后审查入学条件,统计各批次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当第五批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但前四批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在第五批次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当前四批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但前三批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前三批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者全部予以录取,剩余名额在第四批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依次按以上规则确定电脑随机录取对象,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但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赣才字[2024]4号文件中的ABCD四类人才,萍才发[2018]3号文件中的123类人才)、符合实施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人员子女(仅限一年级)不参与电脑随机录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按现有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父母一方已经死亡,另一方外出打工其子女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可作为安排入学的依据;
3.户籍在城区,但家在农村且父母在城区内无房产的学生回家庭所在地学校就读;
六、注意事项
1.同一新生身份证号仅可进行一次公办学校报名,不可重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有且只有一次机会进行修改,请家长务必慎重提交。
2.请家长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确认提交学生信息;报名不分先后,不要扎堆在高峰期报名。由于新生报名学生多,时间相对集中,报名高峰期(一般为报名第一天)人数多,可能出现服务器拥堵导致无法提交的状况,可以先保存,但之后得再次提交,直至显示“提交成功”才算报名完成。
3.请提前将需要上传的材料拍照存储至手机(确保图片清晰度),并使用照片压缩工具将每张图片压缩到500KB以内,减少数据传输压力(如:可打开微信的“文件传输助手”,选择“拍摄”,完整拍照后将图片再保存到手机上即可)。请确保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真实无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导致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家长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只是入学申请已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审核录取。
七、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0799-3661363
咨询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附:(线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点击下方链接)
上栗县栗江小学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