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八一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

🎀彭彭🎀
创建于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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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2号)和《关于印发<萍乡市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萍教基字〔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八一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及范围

1.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学区范围内有符合条件,申请转入本校就读2-6年级的学生。


2.招生范围

1.八一街的居民子女(除八一街藕塘边社区的怀王巷、学林雅苑、鳌洲新苑、润达府的居民子女和汪公潭村的村民子女);

2.横龙街八达花苑、龙门世家、紫金名门、加州阳光的居民子女。

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结合阳光招生工作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我区今年继续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开展小升初、幼升小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今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实施。

       

(一)招生办法

学校根据本校新生的最大容量设置班级数量和制订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教学股备案。如果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数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数超过招生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同一批次中不能完全录取,将在此批次中按购房或落户时间先后进行录取,未录取者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或集团总校统筹安排至其它区属公办学校或集团内成员校就读。


第一批(有房有户):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批(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三批: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可接收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批(有户无房):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小产权房不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购房预售合同不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五批:符合就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依据)半年及以上;②父母双方暂住在本区半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有效居住证。


户籍在我区农村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原乡镇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学校就读。

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


      (1) 小学一年级新生均应采用市教育局统一的新生报名系统报名,于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平台进入“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萍乡市专区,在线填报入学资格、户籍、房产等入学信息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

报名时间:8月3日9:00—8月7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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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区范围内有符合条件,申请转入本校就读2-6年级的学生,请在8月23日﹣24日带好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到转入学校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在平台上报名。

       2.填写报名信息及大数据核验

       (1)填报人在填报前应对照本方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好适龄儿童的录取批次,再按对应批次入口报名。

       (2)报名系统已连接大数据,由监护人(填报人)应据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户口信息、监护人信息、入学房产等信息。

       

3.审核流程

(1)8月3日﹣12日,招生学校根据所划定的学区和报名条件,线上严格审查报名信息,并完成初审。学校对报名材料需要进一步审核的,将与市、区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源资格进行联审,并在"赣服通"平台上提醒家长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如未重新上传报名材料的,将依据其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审核期间,家长可及时关注"赣服通"平台的审核情况。


(2)8月13日,招生学校报送预录名单至教育行政部门。


(3)8月14日﹣20日,教育行政部门对招生学校预录名单进行复核审定和统筹派位。


(4)8月21日﹣24日,各学校在官微上公示录取名单不少于3天;家长通过"赣服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8月25日﹣26日,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阳光分班,学校导出分班名单后公示。

(6))8月27日,逾期未报名人员携带入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安源大厦14楼会议室登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7)8月28日,教育主管部门对补登人员进行统筹派位。

(8)9月1日,家长凭"赣服通"平台录取结果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八一街居民子女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

第三批次人员直系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孤儿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由收留抚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提供孤儿证明材料。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有效居住证;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经商随迁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务工随迁的,提供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

温馨提示

1. 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将对填报人提交的信息予以审核,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审核录取。如果因监护人录入虚假信息、使用虚假证件、错误选择录取批次而影响适龄儿童报名录取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2.学校于8月26日到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原则上不再接收,由学校分派到集团内其他有学位的分校;如不接受则由学校登记上报安源区教育局,由安源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区属其他学校就读。

萍乡市安源区八一小学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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