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兰陵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一、招生方法
我县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须登录“临沂市兰陵县 2024 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流程
(1)平台登录方式
“爱山东”APP 登录:进入爱山东 APP,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临沂市】,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
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兰陵县】,点击【确认,去报名】。
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
(2)操作流程
登录“临沂市兰陵县 2024 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入口(小学)一选择报名类型一填写报名信息→信息确认→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三、录取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①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户籍地址不在学校片区),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④非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⑤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自有住宅不在学校片区),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兰陵县户籍人员子女。
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四、办法说明
(1)户籍及房产信息
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①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 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产权人为共 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 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 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②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将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 入住证明材料(指水、电、暖、气相关票据)等原始材料上传 报名平台。
③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将社区或单位 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政府拆迁还建的,需要将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④在服务区范围内有住房并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 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 有关证明材料,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⑤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 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 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 屋产权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⑥“录取办法”中的第⑤⑥⑦三类,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按照户籍迁入、经商或务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学 位不足时,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 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材料(拍照上传报名入学平台)
①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县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②县外户籍人员:居住证。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陵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半年(时间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
③县内户籍人员:经商或务工证明。
在县城经商者:父母一方原则上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 持有在兰陵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
在县城务工者:父母一方在兰陵县用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材料(原则上需满一年,时间截止2024 年 7 月 31 日)。
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时间
8月2日-8月11日
学校审核时间
8月12日-8月16日
学校复审时间
8月17日-8月23日
六、结果公示时间
8月24日-8月26日
七、招生范围
1.兰陵县泇河实验学校小学部:文峰路以东,七号路南段以西、滨河东路以北,会宝路以南的城区片。
2.一片多校区:会宝路以南,育才路南段以东,文峰路南段以西,滨河东路以北。
3.一片多校区:会宝路以南,七号路以东,滨河东路以北,崇文路以西。
4.一片多校区:原兰陵四小芙东校区片区的南芙蓉东村、西村。
5.一片多校区:兰陵三小后营校区原片区的后营村、宋圩子村、刘圩子村、山东头村。
八、招生咨询电话
1379150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