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 年信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乡镇学校的乡情校情,我校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条件,本学区小学毕业生
新生登记报名时间安排
8月6日—9日:各类生源线下预报名
8月9日—10日:学校审核
8月11日—12日:联办单位审核
8月13日—18日: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8月15日:各校上报均衡编班方案
8月30日:预录学生携带户口本报到注册
8月31日:入学教育
9月1日:正式开学
生源类别及核验清单
我校招生实行按“户口+实际住址”划学区就近入学的方法。具体划分范围按照《2024年信州区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执行。
商住楼、商铺、公寓、写字楼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我校招生学区范围、学生分配依据。
根据《2024年信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自2024年起入学申请材料除有特别规定的,户口迁入时间、居住证取得时间、无房(含公租房、廉住房)认定时间、房产证件取得时间、社保缴交和取得营业执照截止时间均为6月30日。本学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多个报名类别,只能选择排列最前的类别提交登记材料。招生录取按照以下类别依序实施,直至招录满额。
第一类:城区有户类(依序录取)
1.户房一致类: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户房不一致类:本学区小学毕业生户口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一致,但与其父母房产地址不符合的,按其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3.有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有户口无房者(户口迁入满三年,其父母无住房,且无祖辈可投靠的)。其与父母名下均无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等住房的,按户籍地学区安排就学。户口迁入时间不足三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验审材料:户口本、 自有住房 (商品房、公租房、廉住房、经济适用房、 自建房、安置房)。
第二类:政策优惠类
按规定接收以下享受各类政策优惠人员子女登记入学: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高层次人才、消防救援人员等人员子女享受政策优惠。
验审材料:该类生源由优惠对象所属的管理部门向区教体局提交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身份工作证件或相关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招商引资类
信州区范围内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子女。
验审材料:该类生源必须由商务部门向区教体局提交身份认定的证明、现居住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选择居住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四类:非大陆户籍类
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及外籍人士子女的身份证明(或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件、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选择居住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验审材料:侨办、台办、外办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或护照)、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面)、实际居住地证明(自有住房证件、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出生医学证明。
第五类:工作调动类
非信州区户籍的本学区小学毕业生父母因工作变动由区外调入、考录、安置到城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暂无住房者。(自调动之日起两年内)
从2023年起,该类人员及子女入学一律须提供所在辖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验审材料:其子女入学需提交组织部或人社局开具的调动介绍信、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选择居住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六类:房屋拆迁类
拆迁户子女需按照《信州区中心城区拆迁户适龄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要求持有拆迁协议(拆迁户已安置的、有自有住房者除外)、拆迁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现居住地证明材料(租房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三个月水电费流水单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选择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或选择原住址所在学区学校通过报名。
验审材料:户口(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拆迁协议、合法租房合同与房东房产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三个月水电费流水单。
第七类:无户有房类
本学区小学毕业生父母城区已购商品房并实际入住者以及因楼盘烂尾等原因暂无法实际入住的,达到商品房备案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造成延期交付的。
验审材料:其子女入学应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网签备案合同、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自有住房(商品房、公租房、廉住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等材料,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选择房产地址所在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第八类:随迁子女类
该类人员是指非信州区户籍且在信州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在信州区城区范围类无自有住房(商品房、公租房、廉住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等)人员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提交相应材料,有序登记。录取顺序以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优先,以社保缴交时间长者优先。超过学位数,营业执照证件颁发的时间早者优先。
各类别预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预审核通过的学生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该类学生参与公开摇号获得学位,未摇中的及后面类别预审通过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若本校按要求依序录取以上八类本学区小学毕业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向社会公告学校空余学位数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余位登记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但逾期报名时间者;无学区户籍但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务工,线下登记。如果登记人数大于空余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到招生后尚有学位余额的周边学校,或回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必须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缓学或免学手续;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学校应尊重残疾儿童家长的意愿,就近就便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得拒收。对经鉴定不能随班就读的,动员家长送特教班、特教学校就读,或学校安排送教上门,学校要建立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档案,并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
报名方式
我校实行“户口+实际住址”两个一致原则划学区就近入学的方法。具体划分范围按照《2024年信州区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执行。
特别强调: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户口本、房产证件等资料,一经查实,提交公安部门处理,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其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或回户籍地就读。
报名咨询
咨询地点:上饶市沙溪中学师德楼一楼招生咨询窗口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咨询电话:13879329962 谢校长
13979398732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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