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警方依托“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广泛向社区群众征集涉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方面突出问题线索。北太平庄派出所针对辖区日租房隐患突出的问题,对辖区开展多波次集中清查,有热心群众向社区民警提供了出租房屋问题线索,派出所根据有效线索精准及时开展工作,处罚18名违法出租房主。2024年8月1日,北太平庄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联合北太平庄派出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出租房屋问题举报线索奖励工作大会,对举报线索的两名热心群众进行了公开奖励。
案例一
2024年5月31日,北太平庄派出所罗庄社区的社区民警接群众反映,社区内一出租房屋居住多人。民警根据线索调查发现,房屋出租人陈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袁某的身份信息。海淀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出租人做出处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7月2日,北太平庄派出所蓟门里社区的社区民警接到群众反映,社区内一出租房居住多人。民警根据线索调查发现,房屋出租人陈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何某的身份信息,海淀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出租人做出处罚款的处罚。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出租短租住房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出租,对个人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开展全市出租房屋治安问题举报奖励的通告
广大社区居民: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共同维护首都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我局鼓励群众积极反映身边发现的出租房屋治安问题线索。当您发现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存在治安隐患、可能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时,请及时告知属地派出所、社区民警或拨打相关电话进行举报,我局将及时开展工作,并视情对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
海淀分局北太平庄派出所,线索举报电话:62250011,6227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