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辖区幼儿入园需求,发挥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引领作用,稳妥有序做好辖区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及银川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金凤区景湖幼儿园招生补录工作方案 ,现将有关招生补录事宜公告如下:
补录时间
2024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00
补录顺序
1.金凤区内户籍互迁晚于规定时间的幼儿;
2.学前服务片区内证件核验通过但未派位成功的幼儿;
3.户籍由外县区迁入金凤区该服务片区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幼儿;
4.学前服务片区内购房未户幼儿;
5.学前服务片内租房幼儿;
资料准备
1.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复印内容为户口本第一页、户主信息页、幼儿页、监护人页)
2.幼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幼儿户籍地址住房相符的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 合同、公证书之一均可)原件及复印件(新交付小区需做入户调查 ) ;
(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只需复印封面、房主签字盖章页、房屋基本状况页及尾页;)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房户不一致时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
1.请家长严格遵守幼儿园入园安全规定,每个家庭只需一名家长(不带幼儿)前往登记。
2.录取顺序不按照登记先后顺序确定,请勿提前排队聚集。
3.二次录入按照以上补录顺序进行补录,当学位不足时,同等条件下,按照报名时间补录。
编辑人:高琳花
初审:温晶
终审: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