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丰城市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招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适龄儿童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入学”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方案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规定班额,小学班额为45人,原则上不得突破。
4.一年级新生坚持线上报名原则。
三、招生范围(原剑桥小学学区范围内的新生在实验小学就读)
原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东路社区、建新社区、金马社区、中山社区(注:以上社区所属部分路段及小区)。
原剑桥小学招生范围:
1.东方红大街2号—124号(达湖巷以东)、达湖巷(2、4、5、6、10、15、16、18、19、20、24、26、27号”)、下杨家巷、东禅巷、管家巷、小东门、东门口、汤家巷。
2.东方红大街1号—129号(黄家巷以东)、黄家巷(1、7号)、考棚巷、涂家巷、方岳巷。
3.沙湖路1号—7号。
4.东郊一、二、三区。
5.剑邑大道164号(195队)。
6.和平社区、庄前社区庄前村、羊爪咀安置小区、环湖路1号(教师进修学校)。
7.东门社区及部分单位:磷肥厂(剑邑大道54号)、化肥厂(东郊北路77号)、农药厂(东郊路19号)、江化机(东郊北路4号)、剑南中学(剑邑大道4号)、油毡厂(东郊北路3号)、文印厂(剑邑大道28号)、气象局(剑邑大道2号)、包装厂(剑邑大道108号)、设计安装公司(东郊路122号)、焦化厂8栋(东郊路140号)、血防站。
8.丰城一中宿舍、临江首府、剑桥明珠、剑桥郡、书香雅苑等。
四、生源类别顺序
第一类,房户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持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已入住。其中“已入住”的鉴定标准为居住地使用水、电或天然气缴费六个月及以上。
第二类,房户不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持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已入住(解释同上一条)。
第三类,三代同堂。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在一起,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享受此政策的新生需具备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或其父(母)为房产持有人的独生子(女)。
第四类,单位公房。新生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新生在城区居住为其父母的单位公房,且单位公房在城区属唯一房产,单位公房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由单位统一出具相关证明。
第五类,小产权房。新生或其父母在城区购买了小产权房,户口已迁入小产权房地址并已入住。如若小产权房的产权不清晰的,可以按照第九类有户无房报名。
第六类,公(廉)租房。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居住为其父母尚在租赁期内的公(廉)租房,且其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公(廉)租房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如若租赁公(廉)租房的为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新生需具备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或其父(母)为租赁人的独生子(女)。
第七类,政策性人员。来丰投资客商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我市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落实来丰城投资创业的非丰城籍企业老板、高管子女以及被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安排,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任职文件、工资流水、“五险一金”购买凭证和房屋租赁等材料。
第八类,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属市委、市政府在城区内进行的征地拆迁、棚户区(旧城)改造的拆迁户子女,可继续在原被拆迁的学区所在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安置居住地(经核实)学区就读。享受政策的适龄儿童须为被征收人直系子女或落户在被征收人户籍上满六年。拆迁户子女入学政策仅适用于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以来)的拆迁户。
第九类,有户无房。新生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其父母住租(借)房三年以上的,提供住户的水电或煤气发票,经核实,可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新生仅有城区户口,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户主为其直系亲属或其本人,落户时间至少满六年,与户口挂靠人或委托监护人实际居住生活三年以上,经核实,可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户主为新生本人,无实际监护人监护的,须到父母生活工作地就读。
第十类,随迁子女。凡本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外省(市县区)到本市务工人员子女,须核验①其父或母近半年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其父或母半年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或其父或母半年的“五险一金”相关原始凭证;③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凭证。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
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核验:①其父或母注册满半年的营业执照;②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凭证。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如学区内学校学位不足,则纳入统筹分配范围。温馨提示:居住证明的落款日期,以教体局后续在《报名公告》中规定的日期为准,《报名公告》将在八月中旬左右发布。
五、具体安排
(一)一年级新生报名:
1.报名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的丰城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接受国家法定的义务教育。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通过“丰城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核验,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的方式招生。报名根据生源类别分时间段、分批次进行。
3.报名时间
8月19日—8月23日:第一至九类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核验。(通过“赣服通”中的“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
8月24日—8月27日:第十类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核验。
8月28日:分学段、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8月29日:录取学生调剂。
9月2日:学校公布编班名单、正式开学。
4.线上报名所需材料户口簿原件、房屋产权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契税发票等)原件、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及生源认定条件中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等。
5.入学安排
一年级新生免试入学。
9月2日,公布编班名单、正式开学。
(二)老生(原一至五年级学生)报名:
1.报名时间为:9月1日上午8:20,按照班主任要求进行报到。
2.老生上课时间为:9月2日上午8:20。
(三)转学生报名:
1.转学生范围:
原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和原剑桥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前三类(第一类:房户一致;第二类:房户不一致;第三类:三代同堂)生源,可至实验小学登记报名,根据学校学位考虑是否接收;不接收其他类别转学生。
2.转入学生须足龄:
就读二年级的学生须满7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其他年级以此类推。
3.办理时间:
请前三类生源带齐户口、房产水电证明、学籍卡等相关资料于8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来校南楼3楼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
(四)咨询电话及时间
甘老师:13707001863
黄老师:15079539005
余老师:15297957034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六、其他事项
我市202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报名平台操作流程等相关要求,均以丰城市教育体育局制定的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线上报名公告为准,公告将于八月中上旬通过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及丰城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丰城市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