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存于心,管理育人有戒规

——2024年保定市初中班主任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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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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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保定市初中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新时代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打造一批师德高尚、带班有方、育人有法、善于研究的班主任队伍,2024年7月30日上午8点,保定市初中班主任培养对象专题培训在保定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报告厅正式开班,全市99名班主任参加开班仪式,仪式由马晓易老师主持。

      首先,保定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书记霍要强致辞,霍书记介绍了保定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的发展前沿、所获成就以及工作特色,并对此次参加培训的老师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随后,来自涞源县第二中学的初中骨干教师学员代表李杰老师作表态发言,向保定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的领导和老师表示由衷的感谢,感谢为我们一线老师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新平台,同时也表明这次培训学习的决心。

培训课程

      开班第一课是由河北师范大学朱月龙教授做的以《新时代确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为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剖析国内外教育环境以及当前教师所面临的挑战,分别从国家安全高度、消除不良社会现象、对青少年影响等多个方面,重点强调了新时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师德师风的内涵、新时代师德师风规范要求两方面告诫我们必须要全面了解和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同时,朱月龙教授也用丰富多彩的形式让我们明白必须明确对教学对象加强正确引领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要求。朱月龙教授生动形象的讲解,诙谐幽默的语言让我们深刻明白必须把师德师风放在第一位,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爱,心中有戒。

      下午2:30,我们再次来到了报告厅,聆听江雪梅教授所做的《法律观照下的学生管理》。

      本节课,江教授强调了法律在学生管理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她指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学生的管理行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江教授详细阐述了学生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通过实际案例生动地展现了这些问题在实践中的表现和自身法律素养提升的必要性,只有教育工作者熟悉相关的法律,才能更好的在学生管理中依法行事,避免法律风险。

      江教授的课深入浅出,事例生动,贴合我们的实际教学,对我们的班主任工作有很大启发性。

学习心得

       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师风,即教师的行为作风。师德师风在新时代对一个教师非常的重要,因为,教师是学生行动的标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于师德师风问题,不少教育家及国家领导人曾有过精辟的论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朱老师的讲座让我更加清楚地意识到:正确认识自身的职业价值,倡导爱岗敬业,强化职责意识,是社会对职业道德教育的必然要求。只有划住“红线”,守住“底线”,加强“防线”,才能在新时代铸好师魂。

       法律关照下的学生管理培训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学生管理工作中容易被忽视的法律角落。让我清晰地认识到,在教育领域,法律不仅是约束和规范,更是保障和引导。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时刻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学生管理工作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培训中,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例分析,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意识淡薄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那些因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纠纷,不仅给学生带来了伤害,也使学校和教师陷入了困境。这让我警醒,在日常的学生管理中,不能仅凭经验和直觉行事,而是要充分了解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留影

       预祝此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每位班主任老师都能收获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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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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