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栾街道:坚持“四不”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木栾街道综治中心
创建于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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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辖区群众遭受电信诈骗的“毒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电信诈骗案件发生,有效避免辖区群众受到不法侵害。木栾街道坚持防止电信诈骗“四不原则”,持续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一、向群众宣传“不汇款”原则。部分犯罪分子通过公检法部门的形象伪装自己,利用恐吓群众和故意强调事情的严重性等方式骗取钱财,致使不明真相的群众按照其提供的方式汇款,对此大力宣传“不汇款”原则,将财产存放在自己银行卡内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

        二、给群众灌输“不轻信”原则。在辖区宣传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实际案例,向辖区群众宣传不轻信身边的陌生人及熟人发送的信息或是各类赚取钱财的方法,要有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防骗的能力。

        三、引导群众遵守“不泄密”原则。在宣传时引导群众保护自己的隐私,坚信“不泄密”原则,切勿祸从口出,被别有用心的人听到、利用,同时在银行ATM机向办理存款、取款业务的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宣传,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密码,有问题及时联系银行工作人员,不轻信他人,严防侵财案件发生。 

        四、劝导群众牢记“不链接”原则。劝导群众在网络上要有辨别能力,不轻易点开陌生人推荐的链接,不要被蝇头小利蒙蔽,顾此失彼,切实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从自我做起,自觉抵制电信诈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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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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