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上级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银城一小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于8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户籍或居住地在以洎水河为界,以银山西路(银山矿红绿灯)至南门桥为止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10日
2.线下报名时间:8月2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17:00
三、招生原则及办法
1.招生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宗旨,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 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就近入学。
2.招生办法
家长在“就学一件事”平台上传材料进行入学登记,招生学校应按以下批次依序招收适龄儿童少年,直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相同情况下由电脑随机摇号录入)。适龄儿童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四、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
具备“学区户口+学区房产 ”的适龄儿童及本校教 师子女。即: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及其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地址在学校学区内。
第二批次。
具备“ 学区户口 ”、“学区房产 ”其中之一的适龄儿童。 当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户口地址不一致时,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迁到学区户口地址必须满三年。当“学区户口 ”“学区房产 ”分别属于不同学区时, 以“ 学区房产 ”为入学凭证。如儿童父母能提供无房产证明(城区拆迁户)的可以凭“学区户口 ”入学。
第三批次。
父母在学校学区内购买了房产, 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但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购房合同及上缴 1-6 个月水、 电凭证。
第四批次。
父母在学校学区内购买了房产,但属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购房合同(含缴款发票)及居委会出具的现居住证明材料。
第五批次。
父母在学校学区内经商或务工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居委会出具的现居住证明材料。
五、优先录入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现(退)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市招商局或经开区认定的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实际掌控人的子女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入条件的儿童,必须符合年龄要求及班额标准,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且在平台报名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六、家长报名流程
七、报名咨询电话:
蒋老师:13870317942
吴老师:13767358452
8月1日至10日期间也可到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