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泽南律师事务所高俊华律师担任那大镇蔬菜村委会、石屋村委会、侨南村委会及峨蔓镇龙门村委会、盐丁村委会的法律顾问,为上述村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当年7月,高律师通过实地走访村居及开展法律宣传的方式,了解当地群众情况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下是2024年7月开展村(居)顾问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
高律师在峨蔓镇盐丁村委会值班过程中,村委会书记向高律师咨询有关刑事案件的相关问题。本村村民因涉嫌电诈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后被取保候审,现在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已经传唤村民,问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缓刑?高律师表示,被告村民应当积极配合检察院工作,如若拒不配合,检察院完全可以变更取保候审措施为逮捕。至于后期是否可以判处缓刑,人民法院将根据犯罪情节、悔罪承担、主观恶性等相关情况综合认定。
在龙门村值班过程中,该村村民通过梁书记向高律师咨询有关离婚诉讼方面的法律问题,梁书记表示:村里有对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她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高律师解答道:可以诉讼离婚的法院如下:1、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小孩、财产等有争议,则需要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2、双方在外地且都愿意离婚,则可以选择任何一方最近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起诉。
高律师在蔬菜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暨“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高律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新规为内容,详细为蔬菜村民讲解了什么是彩礼?彩礼的定义?法律对于彩礼的规定及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通过本次宣讲,蔬菜村民及“法律明白人”对彩礼新规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对改变乡村高彩礼“文化”提供了绵薄之力
高律师在石屋村值班过程中,村委会工作人员范某向高律师咨询书写催款函的相关要求。表示自然人叶某承租村委会面积为3亩的土地用于兴建“休闲商住中心项目”。现叶某已拖欠村委会租金已达5年,共计45000元。问如何起草该催款函。高律师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即替石屋村起草该催款函。
高律师在侨南村值班过程中,村委会主任叶某向高律师咨询有关合同的相关问题。叶某表示该份合同是在2020年签订的,当时村委会与老板约定将村委会闲置的土地和房屋交由某投资商进行开发,打造民宿休闲观光度假的农业生态旅游场所。但截止咨询当日,投资方尚未进行动工,现村民表示工期过长要求解除该份合同,问如何处理?高律师在研究相关合同条款后,告知叶某应进一步与投资商协商相关施工事宜,如仍无法及时动工,为确保资源有效利用,可解除该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