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关爱成长——双浮镇中心幼儿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

风信子
创建于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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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童”行    关爱成长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给孩子创设一个更安全、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促进其良好发展,浮镇中心幼儿园在此呼吁家长朋友们共同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携手为孩子打造安全、温馨的生活学习环境,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01    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02    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具体如下:

  ✦生存权

       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但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 任。

✦发展权

       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受保护权

      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对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家庭保护篇

1、父母不得使用“棍棒教育”

2、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

3、未成年人安全要得到保障

4、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

学校保护篇

1、老师不得辱骂和体罚

2、学校发生欺凌事件不可以隐瞒处理

社会保护篇

1、孩子日记不能私自偷看

2、娱乐场所不得放行未成年人

3、烟酒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

4、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

家园携手

      关爱未成年人,家园携手,呵护祖国花朵,让法律为未成年人撑开起一片蓝天!

双浮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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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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