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之净化思想:以培育廉洁心理为关键目标

担当使命
创建于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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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张载曰,“欲事立,须是心立”。腐败行为是由腐败心理和腐败机会共同作用而成,腐败心理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消除腐败行为的关键在于培育主体的廉洁心理,从而外化于廉洁行为,经过良性循环,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廉洁文化,以满足反腐需求。就反腐目标而言,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个目标中,前两者都可以通过建立规范行为、惩治腐败等廉洁制度的外力约束或震慑完成,而“不想腐”则需要使行为主体由内而外地产生拒绝腐败行为的心理状态,这是最重要且最难实现的。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廉洁制度的笼子,施以强力约束,使不敢腐和不能腐的行为转化为不想腐的行为,长此以往,也必将潜移默化,逐渐使行为主体形成廉洁认知;另一方面,则要通过教育感化对主体进行精神激励,使其坚定内心所存的廉洁认知,进而使廉洁认知升华形成廉洁信念与意志,最终形成廉洁心理。除了外力的教育与约束,廉洁自律也是形成廉洁心理的关键。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因此,共产党人要加强“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主动学习历史知识与先进思想理论,以增强党性修养。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更应发挥带头作用,与特权思想及行为、违反各项制度、铺张浪费等行为作斗争,从而使廉洁心理由内而外快速形成。而廉洁心理在社会上广泛形成并持续发挥效用的效率,则决定着廉洁文化的形成速度,因此培育廉洁心理是新时代执政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关键目标。当前社会的整体廉洁度还具有提升空间,这就给执政党廉洁文化建设提出了现实挑战与要求,也表明廉洁文化的建设对于党和国家的整体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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