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英州镇政府联合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英州镇英州村委会村仔村5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经核实,英州镇英州村委会村仔村李某、蔡某等5户在未取得乡村建房报建相关手续擅自进行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但当事人到期未自行拆除,英州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上述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统计,当日已全部完成5宗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共计拆除建设面积约1400平方米。下一步,英州镇政府将继续保持违法建筑拆除高压姿态,以“零增长,减存量”为目标,加大违法建设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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