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纠纷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二、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有以下形式:一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街道、乡镇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一是调解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二是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三是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或者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排查民间纠纷。
四、怎样申请人民调解?
(一)申请主体
发生纠纷后,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此外,还可以由当事人委托的亲属、邻里、同事等代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
(二)申请形式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当事人书面申请调解的,应当如实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写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存在的争议,列明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的事项,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纠纷管辖
纠纷一般由纠纷发生地或者当事人所在地(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特定行业、专业领域的纠纷一般由相应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选择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当征得被申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意。
目前,我镇、各村(居)都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如需要调解可到就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调解程序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以下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
2.法律、法规禁止采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
3.国家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处理或者受理,且未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的。
如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二)人民调解期限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受理后30日内调结;行业、专业领域的纠纷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调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的期限;不能约定延长期限或者超过约定期限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法律、法规、规章对调解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人民调解协议书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并填写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调解不成功的纠纷怎么办?
调解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调解员应当终止调解,当事人可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查明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
(二)一方当事人拒绝或者退出调解的;
(三)超过调解期限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四)发生特定事由使调解不能进行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的一种案件类型。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
司法确认有什么优势?
一、程序少,受理审结快。
由于不需要经过传统的“打官司”开庭、判决等程序,程序更简便,处理更高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对于已经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当事人从申请司法确认,到案件办理完结,一般不超过一周时间,对于部分简单案件,处理时间甚至更短。
二、可执行,与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司法确认裁定书和传统意义上的民事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一样具有执行效力,司法确认的履行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三、不花钱,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司法确认是特别程序的一种,因此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司法确认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司法确认申请书;
2、司法确认函
3、调解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5、调解协议相关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如果当事人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如未及时补交的,法院可能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
司法确认案件审查流程是什么?
法院审查司法确认案件,主要采用书面审查。必要时,需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接受询问。当事人当场如实陈述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合法。
法院审查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有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充陈述、补充证明材料或到场核实案件情况。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期限内补充陈述、补充证明材料或者拒不到场接受询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回申请处理。
法院经审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司法确认裁定书载明的协议内容,应当与调解协议原件内容相一致。调解协议内容存在瑕疵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法律释明。当事人自愿接受,修改协议并签字认可,且由原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盖章并签名确认的,法院按照修改后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当事人拒绝修改的,裁定驳回申请。
观音堂镇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信息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街南拐歪西南100米
调委会调解员:唐慧
联系电话:0398-3193195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君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君王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马小红
联系电话:13949766031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石壕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石壕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王来顺
联系电话:13939859935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刘庄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刘庄洼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刘文智
联系电话:13639868418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观音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观音塘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邓松
联系电话:13949778210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糯米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糯米沟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陈书勤
联系电话:15138180996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观音堂街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观音堂街居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许亚科
联系电话:15039826602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七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七里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贺娜
联系电话:13525887575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葛条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葛条沟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茹迎恩
联系电话:18739895126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石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石堆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李秀军
联系电话:13707644825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韩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韩庄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韩宏亮
联系电话:15903987088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南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南寨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赵小才
联系电话:15839858395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段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段岩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段全州
联系电话:13939892130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陈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陈营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陈全星
联系电话:18003986952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韩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韩洼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张来明
联系电话:13839890256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窑院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窑院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白润锋
联系电话:15839812689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韩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韩庄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韩邓朝
联系电话:13839804932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芦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芦草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余帮留
联系电话:13253936271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观音堂煤矿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观音堂煤矿居委会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梁满霞
联系电话:13673987572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石壕煤矿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石壕煤矿居委会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王新军
联系电话:13603810317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铧尖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铧尖嘴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李书锁
联系电话:15039876850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下潮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下潮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王秀方
联系电话:15939829337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段家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段家门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王海旺
联系电话:13839899762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江树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江树腰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段丛林
联系电话:13513889776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大延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大延洼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梁文才
联系电话:13939852749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阮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阮坪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曹红旺
联系电话:18736375393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界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界岩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李发才
联系电话:18736375393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阳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阳洼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李治军
联系电话:13781040638
调委会名称:观音堂镇张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地址:观音堂镇张村村村委院内
调委会调解员:徐社成
联系电话:13781032287
观音堂镇村居法律顾问
村居法律顾问:杨晓玮律师
联系电话:13603817518
服务村(居):观音堂镇铧尖嘴村
观音堂镇大延洼村
观音堂镇陈营村
村居法律顾问:邓荣艳律师
联系电话:13839870059
服务村(居):观音堂镇石壕村
观音堂镇葛条沟村
观音堂镇阮坪村
观音堂镇张村村
观音堂镇观音堂街居委会
村居法律顾问:窦伯林律师
联系电话:18239819182
服务村(居):观音堂镇刘庄洼村
观音堂镇芦草村
观音堂镇韩庄村
村居法律顾问:霍金波律师
联系电话:15978315148
服务村(居):观音堂镇韩洼村
观音堂镇窑院村
观音堂镇阳洼村
村居法律顾问:刘海雯律师
联系电话:15238960088
服务村(居):观音堂镇段家门村
观音堂镇江树腰村
观音堂镇观音堂村
村居法律顾问:王艳丽律师
联系电话:18339890971
服务村(居):观音堂镇界岩村
观音堂镇石堆村
观音堂镇下潮村
观音堂镇段岩村
村居法律顾问:梁阳阳律师
联系电话:13939894104
服务村(居):观音堂镇君王村
观音堂镇观音堂煤矿居委会
观音堂镇糯米沟村
观音堂镇石壕煤矿居委会
村居法律顾问:王帆律师
联系电话:13663087216
服务村(居):观音堂镇韩岩村
观音堂镇南寨村
观音堂镇七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