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2号)和《关于印发<萍乡市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萍教基字〔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八一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及范围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1.八一街的居民子女(除八一街藕塘边社区的怀王巷、学林雅苑、鳌洲新苑、润达府的居民子女和汪公潭村的村民子女);
2.横龙街八达花苑、龙门世家、紫金名门、加州阳光的居民子女。
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为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城区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件事一次办”,我市建设了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今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实施。为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城区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件事一次办”,我市建设了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今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实施。
(一)招生办法
学校根据本校新生的最大容量设置班级数量和制订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教学股备案。如果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数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数超过招生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同一批次中不能完全录取,将在此批次中按购房或落户时间先后进行录取,未录取者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或集团总校统筹安排至其它区属公办学校或集团内成员校就读。
第一批(有房有户):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审核材料中涉及开具房产证明、无房证明等房屋不动产信息的,在学校进行面审后统一由学校报送至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第二批(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三批: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可接收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批(有户无房):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小产权房不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购房预售合同不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五批:符合就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依据)半年及以上;②父母双方暂住在本区半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有效居住证。
户籍在我区农村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原乡镇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学校就读。
招生程序
1.在线报名
通过"赣服通"平台进入"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萍乡市专区,在线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
①一年级新生报名网上登记时间:2023 年8月8日9:00-8 月 12 日24:00。家长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结果及手机短信提醒。
②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可在2023年8月27日9:00-17: 00到学校补充登记,学校汇总后及时上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
特别提示: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审核录取。
2.审核流程
(1)8月15日﹣8月16日,学校根据所划定的学区和报名条件,线上严格审查报名信息,并完成初审。对初审不通过的,发送短信给家长,提醒修改材料重新填报;对报名材料需要进一步审核的,发送短信提醒家长带齐所需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面审。
(2)8月17日﹣8月20日,线下面审(面审地点:八一小学门卫室)
线下面审注意事项:现场审核资料时请家长带齐所需材料,仅限一名家长带领孩子来校。
(3)8月22日,学校报送预录名单至区教育局主管部门。
(4)8月27日,未报名学生到招生学校补充登记信息。
(5)8月28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统筹派位。
(6)8月30日,家长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7)9月1日,家长根据系统中的录取结果,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八一街居民子女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法定有效证明;
第三批次人员直系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孤儿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由收留抚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提供孤儿证明材料。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有效居住证;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经商随迁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内务工随迁的,提供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
温馨提示
学区范围内有符合条件需要转入的学生,请于8月20日带好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到学校登记。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原则上不再接收,学校登记上报教育局教学股,由教学股统一调剂到区属其他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