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为巧为“辉”执行
——执行局落实“五先”工作法之七

执行局杨瑶瑶
创建于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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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以人为本,需有“重拳铁腕”,也需有善意关怀;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也要体现司法的温度。近日,我院在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中寻求平衡点,成功执结一起典当合同纠纷案件,有力、有情、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长治市某某典当公司与被执行人孙某某于2022年8月签订一份典当合同,同日签订一份房屋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权登记。判决生效后,孙某某未归还欠款,长治市某某典当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人熟练运用“五先工作法”之“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了解到孙某某当前确无偿还能力后,办案干警积极沟通协调,将案涉房屋依法进行拍卖。后又通过释法说理,长治市某某典当公司主动同意为孙某某留出腾房时间。至此,案件在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条件下顺利执结,执行干警的办案智慧得到充分显现。

人民法院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局则是“最后一道防线”的“守卫兵”。每一个案件的执行,都是我们对于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每一项权利的兑现,都是我们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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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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