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周祎蒂
创建于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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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进行了专章部署,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重要遵循。

       越是深化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党的领导,只有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劈波斩浪、行稳致远。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建设面临的环境、问题发生了变化。适应新时代要求,就要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并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提出要求。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最重要的就是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决定》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调锐意改革、实绩突出。强调要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就是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争当改革促进派、实干家。

       《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面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既定的行为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最重要的是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有些干部脱离实际、不计成本搞业务,有的统计造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都是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责任心缺失的表现。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就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要真抓实干抓落实。

       《决定》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这对于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三个区分开来”在工作中重点把握3方面: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要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锐意进取,鼓励开拓创新,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合理把握政策界限,正确看待干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三是营造干事创业氛围,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正确看待干部在履职中的失误错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

       针对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这个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决定》提出,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实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决定》进一步强调,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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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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