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校推行“五零承诺”工作实施方案》和《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免试就近、规范有序、阳光监督的入学秩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哈拉海农场子弟学校初一招生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中学初一招生工作,不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车立国 15145225580
副组长:张桂云 15546285969
组 员:刘 娜 18245285595
招生政策
(一)免试入学。适龄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登记审查,核实后免试入学。
(二)实行阳光招生。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招生原则、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确保少年儿童不分性别、民族,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梅里斯区哈拉海农场子弟学校属地招生划片范围,农场户口及符合务工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方式
(一) 哈拉海农场子弟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直接到六年级班主任处报名。
(二)户籍在本学区的在外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外地户籍在本学区辖区范围内务工人员的应届小学毕业子女可联系中学部招生负责人刘娜老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