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2024年7月29日下午,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在屯城镇开展禁塑检查工作。16:00分检查至屯昌屯城兰玉副食店,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店面及阁楼进行禁塑检查,经检查未发现问题。随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陪同下到当事人位于南丰二横里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储存大量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清点共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41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背心式保鲜袋20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1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1箱。执法人员依法对以上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行行政强制扣押,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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