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当品党纪学习教育三义

秦始皇陵在逃兵马俑
创建于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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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作为党员干部,要品案例、读条例、思实践,从党纪学习教育中汲取成长营养,做一个坐得正、立得直、行得端的人民公仆。

坐必正,当品典型案例的教育之义,铸就对党忠诚,为民奉献的品格。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树立起遵规守纪的模范标杆,让广大党员感受到先进典型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从而自觉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在对照中不断发现自身的差距与不足,明确改进的方向和目标,切实推动党员主动遵规守纪。要加强剖析反面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揭示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和危害,为党员干部划清“红线”、“底线”、“高压线”,引导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党员的行为。要就地挖掘身边案例,挖掘、整理、宣传“身边人、普通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党员干部对日常工作中习以为常、忽略忽视、易发高发的违纪行为的认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小事小节上律己修身。

立必直,当品法规条例的理论之义,树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中的一字一句读起、从每章每节中细悟,做到真正理解、掌握和内化党纪铁律的内涵与要求。要全面系统学、相互联系学,将《条例》与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等结合起来学,全面掌握党的纪律规矩从何来、为何来、有哪些。要对照自身学,把《条例》当做检查工作、检视思想的“镜子”,围绕“六大纪律”检查自身思想言行,进一步树牢规矩意识、绷紧纪律之弦,从而校正思想偏差、校准行动坐标。要长久坚持学,要将遵守党纪视为信仰、学习党纪当作习惯,以对待“枕边书”“案头卷”的态度对待《条例》,保持“手不释卷”的热情和“上下求索”的韧劲,常学常新、久久为功,让党纪学习成为终身习惯。

行必端,当品党纪铁律的实践之义,创造历史认可、人民满意的功绩。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后付诸实践,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政绩观,时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始终严以用权、不搞特权,以更高热情、更高标准、更实担当投入到为民服务中去。要辩证看待党纪约束,在纪律上“管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开手脚”,破除“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无错”的思想误区,让党纪法规真正成为制裁腐败分子的利器、为实干者撑腰的后盾。要全面覆盖党纪约束,用党纪戒尺无死角丈量党员干部的“思想圈”“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确保“八小时之外”生活的清白。(仙居县白塔镇彭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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