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及新人朋友们:
2024年8月10日是农历七月七日“七夕节”,恰逢星期六,非工作日。“七夕”是中国民间具有浪漫色彩的传统节日,也是象征爱情的节日。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满足广大新人择日“喜结良缘”的美好愿望,根据省、市工作安排,为满足广大适婚青年结婚登记需求,请选择在当天办理登记的新人们提前预约,按预约时间前来,避免人员扎堆、聚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址、方式
(一)办理时间:2024年8月10日(周六)上午9:00—13:00 ;
(二)办理地址:洛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窗口;
(三)办理方式:现场为预约通过当事人发放号码牌,排队等候办理。
二、预约方式
当事人应提前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
1、网上预约:点击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填写个人有效正确信息,进行预约。
2、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陕西民政通”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点击登录,注册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点开“婚姻登记预约”填写个人有效正确信息,进行预约。
3、电话预约(咨询):0911--3633006。
可约15对,公告发布之日起“约满即止”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三、结婚登记条件、所需材料
所有预约过的新人们,第一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照片到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进行审核资料,“以防因证件资料问题贻误领证”。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公安厅公章、户籍地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或集体户口卡原件,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
3、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男女一方或双方均为陕西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均非陕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需持一方在洛川县的有效居住证办理。
4、现役军人须出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一方为军人另一方为非军人的,可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需提交原籍户口本或注销证明),或在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判决书提供生效证明书原件或离婚证明书原件),且户口簿本人页婚姻状况应为离婚;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6、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善,并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及本人目前的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
7、双方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合影证件照3张。
四、注意事项
1.请当事人严把时间节点,按时到场。
2.请当事人在政务中心窗口区域内活动,自觉维护大厅办公安全和环境卫生。
温馨提示:请每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核对证件资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避免“七夕”当天“以防因证件资料问题贻误领证”。呼吁广大新人积极倡导文明婚俗新风,请理性选择结婚登记日期,避免扎堆办理。美好的婚姻是否幸福与登记日期无关,婚姻幸福需要夫妻二人互相扶持、共同经营,只要双方相爱相守,每天都是好日子,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洛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