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至7月,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认真学纪,用好纪律这块“指南针”。学习是行动的指南,纪律的学习既是知识积累,更是灵魂的洗礼和行为的重塑。党员干部要以纪律为“指南针”,时刻谨记“我们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的根本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时刻以“精神食粮”滋养心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释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大意义、内容对象、方法途径、目标任务,深刻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开展纪律教育、开展什么样的纪律教育、怎样开展纪律教育等重大问题,为新征程持续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对标明纪,照亮纪律这面“全身镜”。常揽镜自照、才能自警自省,才能对党的纪律要求有更准确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像是一面镜子,清晰地映照出党员行为的规范和准则,不断把身边案例以及警示教育案例变成“活教材”,从镜子里不仅能看到那些曾经的党员干部在权力和利益的诱惑面前,逐渐丧失自我,忘却自己初心和使命,最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这些真实案例就像一记记重锤,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被一时的利益所蒙蔽。通过深入学习和详细解读,对标对照,深刻认识到哪些行为是被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绝对禁止的,不仅仅是条文规定,更是一种对党员行为的引导和约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以这些纪律要求为准则,严格规范言行举止,真正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严于守纪,念紧纪律这根“紧箍咒”。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没有敬畏感就会迷了道”。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在重庆考察时,以形象的比喻、平实的话语阐明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必要性。“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纪律的学习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我们要将纪律内化为严于受纪的行动自觉,将廉洁、干净、担当作为行动的基准,让纪律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在日常具体工谋划工作、安排项目、落实资金中都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面对诱惑与考验时,应时刻保持警惕,常怀敬畏之心,将廉洁自律作为基本操守,要深刻理解权利的本质,明白手中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在思想上,要筑起坚固的防腐墙,不为微利所诱,坚决抵制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保持一颗清正廉洁之心;在行动上,严以律己,小处不随便,大处不含糊,让“清、慎、勤”成为为人处事的座右铭,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廉洁本色。
作为党员干部,应该自觉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有新进步新提升,要通过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