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子街道仓街初中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仓街初中
创建于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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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基本情况

昌邑市围子街道仓街初级中学坐落于昌邑市围子街道仓街村,北邻309国道,是一所育人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的田园式乡村初级中学。近几年,学校立足乡情校情,以绿色生态教育实施为抓手,坚持 “以绿养人·以文化人”,秉承绿色植物营造环境美,绿色课堂构建和谐美,主题活动营造心灵美的办学理念致力打造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通过实施精细管理、打造绿色生态课堂、建立班级发展共同体、开展田园教育等方式,促进了师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把学校建设打造成了学生成长乐园、家长放心校园,教师温馨家园。学校连续多年被上级评为“家长办学满意学校”“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走出一条符合学校发展和现代育人理念的特色发展之路。

二、招生范围

仓街片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网络集中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共3天,期间平台24小时开放。报名截止后,平台关闭,无法再进行信息录入;不具备网络信息采集条件的家长,可于31日当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相应材料到仓街初中教导处,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信息采集;8月5日公布审核结果,8月7日补充报名,8月8日前全部审核完毕,发放入学通知书。

【提醒】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置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时间报名,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进入“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左上角选择“潍坊昌邑市”,搜索“基础教育招生报名”,点击“入学报名”——“新增学生”,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报名依据,报名学校等。

方式二:微信关注“昌邑基础教育”公众号,点击“基础教育”——“入学报名”——“实名认证”(身份证照片请竖屏拍摄)——“新增学生”,然后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开放)

(“昌邑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方式三: 微信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昌邑基础教育”信息采集小程序。(报名流程同“方式二”。)

(三)信息提报要求

家长在报名系统中所提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报信息将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卫健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政务数据进行对接核验。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会影响后续的报名入学及学位分配,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四)通知书发放

8月5日家长登录“昌邑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审核结果,接收《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截图保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学校报到。


(五)补充报名

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网络审核不通过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审核的,家长可持相应报名材料,在8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学校进行补报名。


(六)转学材料递交时间及安排(指拟转入仓街初中的学生)    

方式一:请家长于新学期开学前自行联系拟转入学校,征询需准备的转学材料,办理转学事宜。    

方式二:直接在报名平台上进行网上办理。

四、招生政策及报名条件

(一)入学年龄

初中一年级: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在9月1日前,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途径一】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如残疾证、幼儿园在园就读证明等)材料,到应入学学校(户籍所在地学校或符合条件的房产所在地片区学校)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途径二】关注“潍坊教育微服务”,点击“义务教育”—“延缓入学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缓学期为一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满,应按要求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三)新生学位类型、分批次安置顺序及办法

招生报名分以下四类情况(学校录取优先顺序),分别提供相应材料。

1.仓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2.仓街片区户口非所在片区的适龄儿童。除提供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外,须提供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缴费单据以及至少近3个月物业水电费单据等。户口所在片区的学校先审核材料,审核属实后出具属实证明,拟接收学校核实以上材料后(必须包括所在片区学校的属实证明)方可办理录取,因违规接收非片区学生引发的纠纷及后果,一概由接收学校负责。

3.昌邑市非围子籍仓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村或者小区证明);②本人及子女户口簿;③学校片区内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满三个月)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

4.昌邑市以外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明;②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小区或者村证明);③本人及子女户口簿;④学校片区内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满三个月)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

因学校学位限制不能满足所有入学学生需求时,按以上四类情况做为学校录取学生的优先顺序,其余学生由教育办按照最近原则分配到附近其它学校。

五、注意事项

(一) 监护人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商业用途的门头房、正在建设尚未交付使用或尚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 多次交易无法提供合法有效房产权属证明材料的小产权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魏松贤

组员: 赵岷岷  张晓晴


七、招生公开电话:

赵老师:15095155384

张老师:1735360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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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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