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十七中学校2024年秋期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南阳市第二十七中学校
创建于07-27
阅读 3909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印发的《2024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秋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光武大道西段以南,外贸仓库铁路以西,建设西路以北,十二里河以东。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在本校学区内居住,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符合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小学8月1日-4日(逾期系统将关闭)。

      (2)网上报名办法: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请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南阳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网上报名专题”,按操作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咨询服务电话:王老师:18738723873

      (二)提交资料

      (1)提交时间: 8月10日-12日

      (2)具体办法: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由一名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出生医学证明、学生防疫接种证明。

       2.符合在中心城区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交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3.如果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请家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备案合同的,须提交房管局备案的网签合同、契税完税发票、入住后的水电气等生活票据。

       ②无房屋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须提交购买房屋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票据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手写收据无效)。

       ③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交建房许可证。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须提交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手写收据无效)。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的付款票据。

       ④父母无房产,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祖孙三代同户口本、房产证和房管局出具的学生父母无房证明。

       ⑤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温馨提示:自备结实档案袋一个,装相关证件资料,袋子上注明学生姓名,性别,详细住址,父母联系电话以及档案袋内所装材料目录。) 

        四、学校资料审查  8月13日-15日

       学校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监护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入户调查等,对非本学区生源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五、主管部门审核  8月16日-24日

       按照管理权限,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额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统筹进行均衡生源。

公示  8月25日-28日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咨询电话:0377-60183590

王老师:18738723873


南阳市第二十七中学校

2024年7月27日

END

阅读 3909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