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4年我校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潞州区小学招生入学和小学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潞州政办发[202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今年秋季入学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施教区范围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施教区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两个班(招满即止)。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5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3:00—6:00
(时间安排:8月1日—2日户籍与实际住址一致,均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报名;8月3日户籍与实际住址分离,住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报名;8月4日—5日,如学位不满,符合其它条件的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报名。)
报名条件及细则
(一)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不分性别、民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潞州区学校施教区常住户籍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三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和房产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注:写字楼、仓库、车库、商铺、商业性公寓等非住宅房,不作为施教区对口入学依据。)具体细则如下: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且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为房产完全持有者。
2.适龄儿童与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同居住,且户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3.户籍与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以父母《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
4.没有《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家庭,家长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一年以上可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的水电暖缴费凭证,或者提供真实合法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一年以上可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的水电暖缴费凭证。
(三)凡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排序(父母双方居住年限可累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入学证明材料有效时限不得超过6个月):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潞州区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要求及样表
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具体要求如下:
户口本复印件强调:
①户口簿儿童页
②户口主页(地址页)
③儿童父亲、母亲页各一页
④户主页
【注】:复印件用A4纸单张复印,正面按以上①—③的顺序依次排列(①、②在上,③并列在下),并在首页右上角写上孩子姓名及家长联系电话;④复印在背面。
报名流程
有序入校→审核验证→取表填表→信息录入→确认签字→留存资料
1.有序入校:适龄儿童和家长根据时间批次,有序进入校园进行报名。
2.审核验证:由工作人员对报名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3.取表填表:家长在领表后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用正楷字体认真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
4.信息录入:工作人员根据所填写信息表内容录入电脑。
5.确认签字:家长及复审人员对打印出的录入信息核实无误后,在信息表上签字确认。
6.留存资料:将签字后的信息表、报名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留存学校。
特别提示
适龄儿童应在所属施教区内学校报名登记,且只能进行一次学籍信息采集和录入,否则无法建立学籍。
其他事项
1.领取通知: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潞州区教育局统一印制, 8月15日(上午8:30),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2.均衡编班:8月28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均衡编班,做到学生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任课教师均衡,确保公平公正。
3.新生报到:8月30日上午8:30,由一位家长陪同适龄儿童持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凡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13015369979 梁老师
18434555789 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