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数字”与“数”的区别和联系
---回答一位教师的疑问
××同志: 你好!
你提到老师中对于“数字”与“数”这两个概念有争论,现将我的见解回复于后。
“数字”与“数”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数字(也叫数码)是用来表示数的符号。人类先有数的概念,然后才创造了表示数的符号。数是自然的,客观存在的,而表示数的数字则是人为的。对于十进制数,国际上表示它的通用符号是1、2、3、4、5、6、7、8、9、0这十个数字。数字的表示方法并不唯一,例如对于“4”,汉语中用“四”表示,罗马语用“IV”表示,英语中则记为“four”。
数字本身并没有什么实际含义,只有用以表示数时才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大小、多少、顺序等。两个数的和等于10,不能说成两个数字的和等于10;数字1和0排列成的“10”是一个数,而不能说“10”是数字。就好像不能把真正的人等同于“人”字一样,毕竟人是人,字是字,汉字“人”只是表示活生生的人的一种符号(代号)。
长期以来,许多教辅书或媒体中存在着不能正确区分这两个概念的现象,例如把“个位上的数比十位上的数多3”说成“个位上的数字比十位上的数字多3”,把平均数说成“平均数字”,把增长数说成“增长数字”等,造成了不应有的误导。这种情况在正规的数学教科书中是不会出现的。
我的浅见,以供商讨。
李春甲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