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参加市局、镇党委政府各类工作及业务培训会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内每名工作人员,同时抓好工作落实。
二、会同第三方抽检公司对镇敬老院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抽检5批次,并督促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检查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家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
四、会同村镇办、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开展驻地市场秩序综合执法活动。
五、积极办理平台工单投诉举报,及时办结回复率均100%。
六、对辖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使用行为,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共检查药店及村级卫生室8家次。
七、开展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产品强制性认证标识、警示标识、熄火保护装置、铭牌、燃气软管标识是否完整合规、是否留存进货凭证并如实记录进货渠道、产品信息及供货商信息等进行细致排查。
八、开展辖区电动自行车市场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标识标签、是否建立购销台账、查看是否私自改装、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质量标准的现象。共排查辖区经营户7家。
九、开展辖区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共排查辖区市场经营主体17家,并建立相关排查台账。
十、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排查市场主体13家次。
十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二、检查加油站计量及油品质量安全。
十三、开展夏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各类食品安全点位13处,发现问题5处,均已整改完毕。
十四、到峄山镇,会同峄山所工作人员开展“夜画峄山啤酒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持续开展肉类产品及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