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风光支行在两卡风险排查中发现客户刘某银行卡交易异常,随后工作人员电联客户了解到,客户在吃宵夜时,隔壁桌的陌生人声称自己手机银行转账限额了,让其帮忙转个账,客户想着反正也不是自己的钱,不动用自己的账户资金,估计让自己帮忙转个账还能获利几十元的转账手续费,没有损失,就帮忙答应了。结果转进来的资金是诈骗来的钱,虽然只有12笔交易,但是最后导致自己的账户被冻结。
案例分析
1、犯罪分子诱导小恩小惠给予陌生人帮忙转账等方式掩盖其真实的交易背景,以达到逃避监管的目的。
2、协助他人转账,一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认定“帮信罪”。
案例启示
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微信等与个人信息绑定的账户,一律不得出卖、出租、出借,更不能为赚取所谓的“佣金”而协助犯罪分子进行转账、取现等行为。现实中,多数犯罪分子往往通过给“好处费”等各种手段,引诱他人为其接收、转移违法所得资金。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个人身份信息等,不仅为自己或他人的财产带来严重隐患,甚至会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