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行者社区辖区的正常秩序,依法有序引导各小区建立物业管理活动公共决策平台.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各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7月5日上午,行者社区召开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按上级文件精神,决定成立辖区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学习《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并做好和各小区物业的对接工作.
7月8日上午, 行者社区召开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参会人员有区物业办、辖区派出所、行者社区各物业公司、居民代表和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等.会议中心内容,按2020年11月26日第三次修正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讨论制定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产生办法,其中包括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及程序,并进行公示.
7月18日上午, 行者社区召开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从即日起公示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名单.
在小区居民和广大党员广泛参与和配合下,多方联动严把“人选关”、“联审关”和“程序关”,确保了组建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各小区经公示、提名、推荐后由街办进行资格审查,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为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