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闽教基〔2024〕10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漳州高新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指导意见的通知》(漳高教〔2024〕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年满3-5周岁的适龄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同伴交往的能力,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小班: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班: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大班: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施教区:廍前小区安置房、户籍在廍前村的适龄儿童。
2.非施教区:面向全区幼儿招生。
三、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
❤️ 网上预约报名时间:(7月25--7月31日)
❤️ 现场报名时间:
8月1号: 早上8:30——11:00
下午3:00——5:00
2.登记报名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圆廍前村村部一楼。
四、招生咨询
15060530102(庄老师)
15892033729(谢老师)
五、报名条件
(一)施教区户籍适龄幼儿申请登记有关事项
1.原高新区户籍适龄幼儿:遵循 “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招生,即适龄幼儿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的,家长须提供:适龄幼儿与户主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高新区购买住宅房产已落户业主子女:购买住宅房产已落户业主子女,由幼儿园核查同一套住宅房产三年内只能有1名适龄幼儿在该施教区公办幼儿园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除外),除遵循 “人户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幼儿的户口及实际居住地均在此住宅房产)进行招生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母) 在本区购买住宅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且实际居住的。家长须提供:①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适龄幼儿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区购买住宅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 且实际居住的。家长须提供:①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适龄幼儿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招生对象落户截止日期:2024年7月31日。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户子女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户子女申请登记有关事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户子女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户子女,由幼儿园核查三年内只能有1名适龄幼儿在该施教区公办幼儿园就读(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除外),须遵循 “产权人和适龄幼儿的户主相一致”原则,即与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产权人 (产权代理人)和适龄幼儿的户主一致,或与政府签订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的产权人(产权代理人)和适龄幼儿的户主一致,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母)与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的。家长须提供:①父(母)与政府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适龄幼儿与父(母)同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的。家长须提供: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政府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适龄幼儿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户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户已办理产权证的。家长须提供:①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适龄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 招生优待对象子女申请登记有关事项
1.优待对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2.家长须提供的材料:①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证件原件、复印件; ②适龄幼儿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优待证明材料。
六、报名材料
1.附件3.2024年漳州高新区幼儿园适龄幼儿入学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写“系原件复印”)2份。
A4复印正面:户口本户主首页、孩子户口页;
(同一张)反面:父亲户口页、母亲户口页。(★写上父母的联系电话,复印样式如下)
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务必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跨园重复申请,否则将取消申请资格。
七、招生流程
1.8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施教区户籍适龄幼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户子女或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协议户适龄幼儿、招生优待对象子女适龄幼儿到幼儿园报名登记,现场提交并核实材料。
2.8月5日,招生对象类别为本镇外村适龄幼预报名。
3.8月5日,招生对象类别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预报名。
4.审核确认。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逐一摸底、审核、确认报名申请就读的适龄幼儿,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进行公示。招生名单经幼儿园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幼儿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注册,报名后公布入园名单。
6.材料整理。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招生材料的整理、存档,及时建立学籍档案。
注:本方案仅限2024年有效,最终解释权归漳州高新区靖圆廍前幼儿园所有。
漳州高新区靖圆廍前幼儿园
2024年7月24日
一审一校:庄老师
二审二校:庄老师
三审三校:谢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