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国有企业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推进能源、铁路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
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健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体制机制,完善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构建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机制,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深化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优化各类存量结构调整。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在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全会《决定》作出了重要部署: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紧扣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着眼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强教必先强师,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着眼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