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愈发凸显。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和权益保护已日益成为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月25日,东洲区司法局兰山司法所联合兰山派出所及兰山乡簸箕村共同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用纠纷案,为无子女赡养的老人解决了养老烦恼,同时尊重老人意愿,见证了新的委托赡养协议的签订。
2023年7月18日,未婚无子女的张大爷被送往养老院。截至目前,张大爷已拖欠养老院各类费用一万多元。据了解,张大爷的弟弟已经待业三年,家中独子在外打工,生活比较困难,对哥哥在养老院的欠款也无力偿还。为此,已77岁的张大爷委托养老院向兰山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养老院了解到张大爷诉求后,当日与张大爷户口所在地簸箕村村书记联系了解其具体情况,村书记对情况进行了反馈。考虑到张大爷后续的养老问题,司法所迅速联合兰山派出所及兰山乡簸箕村组成解纷小组在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解纷。
介于张大爷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加需要关心照顾,解纷小组为张大爷此后的起居生活犯起了愁。调解过程中也遇到了困难,想顺利化解矛盾需签订委托赡养协议书,但司法所从未遇到过此类纠纷,对于协议书的事项不太了解,于是打电话向煤都律师事务所王淼律师请教,在王律师的耐心指导和帮助下,协议书的问题顺利解决。通过乡调解员对双方的耐心调解,养老院工作人员表示愿意继续接收张大爷在养老院生活,后续产生的各项费用也从张大爷的退休金中扣除,于是张大爷弟弟与养老院自愿签订了《委托赡养协议》。至此,这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兰山司法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增进老年人福祉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回应人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