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推进“一户一宅”政策的实施,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土地资源 的合理利用,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农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8”工作方安案〉的通知》(川农领〔2024〕 4 号)文件中子方案《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专 项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面积限定、规划管控、新建拆旧”宅基地政策,有关工作通知,石渠县呷依乡召开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工作推进会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全体驻村干部、包村干部以及村“两委”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按照“村民申请、村组审查、站所审核、乡镇审批、部门 备案”要求,乡政府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 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公布办理流程和申请要件,印制办事指南,方便农民群众 办事。一是对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 所在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建房用地书面申请。二是村民小组 收到农户用地建房的书面申请后,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由村级组织签署审查意见。三是乡政府收到村民申请后立即组织乡农牧综合站负责人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及外观风貌等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内容,并及时将申请材料和《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送自然资源等进行审查和签署意见。四是涉及交通、公安、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 乡政府要及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有关部门原则上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五是乡农牧综合站、自然资源所要综合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审批建议,报乡政府审批后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并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布。六是乡政府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 有关资料归档留存,每季度末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牧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备案。
会议强调、按照“一户一宅、面积限定、规划管控、新建拆旧、内部流转”原则,全面落实宅基地审批“三到场”要求。乡政府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及时组织乡农牧综合站、自然资源所实地审查申请农户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 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政府组织乡农牧综合站、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农户建房完工后,要及时向乡镇政府申请进行现场 验收,通过验收合格的农户,在拆除旧房并将原有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后,可依法依规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各村要会同乡政府建立动态巡查机制,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切实 做到对涉及宅基地使用、建房规划、建设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村级宅基地协管员负责开展日常监管,及时收集掌握农村宅基地使用、农房建设施工等状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来源|石渠县呷依乡党政办
撰写|赤诚巴姆
一审一校 | 益西曲批
二审二校 | 廖 开 筠
三审三校 | 尼美多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