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辅材料征订致家长一封信

先生
创建于07-25
阅读 246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我校严格遵照《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结合省教育厅官网公布的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及我市中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目录,明确征订范围,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新阳路小学校聚焦以下问题,持续开展教辅材料违规专项治理工作。

1.学校严格执行教辅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征订教辅材料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和读本、课外读物、报纸杂志、作业本等学习资料。

3.严格落实教辅材料“一教一辅”规定,除哈尔滨市教育局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教辅材料收费项目外,不向学生推荐、征订或代购其他教辅材料。

4.不得自编自印盈利性教辅材料和学习资料,不得指定购买教辅材料,摊派收取资料费用或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家长委员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5.对违反教辅材料管理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政策,并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我校教辅材料方面有违规情况及时举报反应,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处置,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海林市山市镇中心学校

阅读 246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