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霍城县芦草沟镇中心学校位于312国道乌伊公路570-583公里处,北靠果子沟山谷,东临萨尔布拉克镇,西与大西沟接壤,南与清水河经济开发区为邻,地理位置优越。学校始建于1907年,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占地103106㎡,校舍建筑面积21595.91㎡,绿化面积22094.00㎡。
学校先后获得了国家级“少教多学”优秀课题实验学校、首批教育部“温馨校园”称号、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称号、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自治区德育达标示范学校,首批自治区基础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伊犁州先进基层党组织、伊犁州教科研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167人,其中自治区级骨干教师1人,州级教学能手6人,州级骨干教师2人,县级名师梯队成员61人。学校现有教学班级44个,学生两千余人。学校始终秉持以“励志笃学”的办学理念,经过多年的探索得出“诚信严谨开拓奋进”的校风,形成“敬业爱生务实创新”的教风和“ 守纪好学立志勤勉”的学风。
二、招聘岗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语文教师(1人)、初中英语教师(1人)、初中历史教师(1人),欢迎德才兼备、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的青年贤才加盟我们的团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聘。
5.专业要求:相关专业或者相近专业。
6.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普通话水平要求:报考历史、英语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无教师资格,须在招聘满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者优先录取。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6.已招聘为霍城县自聘教师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
四、录取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被录取后,由用人单位同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对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进行续签。招聘教师工资按照县聘教师标准发放,同时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经费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被录取人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录取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按照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鼓励被录取人员积极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考试等。
(四)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霍城县芦草沟镇中心学校:
潘老师:13899730777
刘老师:18197901170
张老师:1509941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