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方:从内蒙古黄河几字弯地区汉代考古新发现 论北疆文化的贡献和意义

郑严
创建于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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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大方  

转自:内蒙古长城之友    2024年07月23日


[摘要] 内蒙古文物考古工作者在内蒙古黄河几字弯地区,特别是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地区汉代考古中,取得了重要考古新发现。内蒙古汉代考古新发现的出土文物,见证了中华大一统的历史发展规律,证明了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在北疆地区交往交流交融,在兼和相济中创新发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北疆文化做出重要贡献。


[关键词] 内蒙古  黄河几字弯  汉代文物考古 北疆文化


[作者] 王大方:内蒙古文物学会专家组成员 


  内蒙古黄河几字弯地区位于阴山南北、黄河两岸地区,这里属于农牧交错带,秦汉时期有很多民族在此交往交流交融,在中华北疆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华章。

  研究好内蒙古大地上厚重的历史文化、丰富的人文资源,回答好如何发挥北疆文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过程中的凝聚作用,是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工作者的使命。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北疆文化是中华文明孕育和发展的亲历者、参与者,是内蒙古地区“多民族、大融合”历史和现实特质的典型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文物考古工作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指示精神,在黄河几字弯地区开展的汉代考古调查与发掘中,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同时,考古学者深入研究了前辈考古学者所获得的汉代出土文物,进一步明确认识了中华大一统的历史发展规律。内蒙古汉代文物考古成果表明: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在黄河几字弯地区交往交流交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研究汉朝时期的民族关系史,提供了文物考古资料的证明。下面,笔者分五个方面予以论述。


  一、汉代的内蒙古黄河几字弯地区


  内蒙古黄河几字弯地处黄河上、中游地区,黄河贯穿内蒙古中西部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及阿拉善左旗等7个盟市,这里拥有高原、草原、平原和沙漠等多种地貌景观。汉朝时期这里属于农牧交错带,尤其是汉与匈奴关系最为显著,汉朝中央政府在取得了对匈奴的战役胜利后,在这里设置匈奴属国,安置大量的匈奴部族在河套地区居住。(详见本文第四部分“匈奴属国文物与属国制度的重大意义”)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时期,沿着阴山、黄河南麓的秦汉长城战略纵深,分别设置了云中、西河、五原、朔方、定襄、北地、上郡等各大边郡。(注1)

  汉朝时期屯垦戍边的百万农民,每年向戍守长城的几十万驻军,输送大量的粮草物资,节省了巨大的运输消耗,他们与秦汉长城一道,共同维护了西汉北疆的和平与发展。汉朝时期,在北疆各郡屯垦戍边的农民,不但生产出巨量的粮食,而且还提供了大量的税收,北疆各郡如同一道道长城,维护了汉朝北疆的稳定发展。

  汉朝时期的河套平原地区,属于由河水冲积而成的黄土平原,土质肥沃,灌溉便利,汉朝时期实行移民实边政策,重点在黄河河套地区开发建设,使这里成为北疆地区重要的农业基地,被称为“新秦中”。也就是说,这里的富庶程度不亚于汉朝的核心区之关中平原。

  从秦汉时期开始,中华各个民族经过长久的交往交流交融,开始逐渐融合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大一统的国家意识也在逐渐形成。汉朝的重要标志是中华多民族的大融合,汉民族的主体已经逐步形成。从汉武帝至西汉中后期,中央政府已使周边各族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与归属感。

  在汉朝长期有效的统一管理下,北疆各郡移民与匈奴属国部众在黄河几字弯地区和平相处,到了公元前一世纪中叶,匈奴呼韩邪单于南下附汉,王昭君出塞和亲,这里呈现了“数世不见烟火之警,人民炽盛,牛马布野 ”的和平景象。(注2)


  二、汉代国库粮仓的考古发现


  西汉时期,呼和浩特地区云中郡成为北方重镇。从内地迁来大批民众在黄河几字弯地区的冲积平原上开垦土地,并且囤积了大量的粮食,汉代史书称之为“边谷米鞴”。

  2020—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与中山大学联合组成的考古队,在呼和浩特玉泉区沙梁发掘出一座大粮仓建筑遗址,此地属西汉云中郡犊和县管理,是一处北疆边城遗址 。(注3)

  沙梁子古城北距阴山汉长城约15公里,位于汉代云中郡城、原阳县城及定襄郡城之间,地处交通要冲,城中粮仓属于国家粮仓,用于存储来自云中郡与周边郡县的粮食,供应长城沿线军粮。

  这是我国首次在北方长城沿线地区发掘的粮仓建筑遗址,填补了汉代边防体系研究的空白。从出土的汉代砖瓦的风格判断,沙梁子古城的年代约在西汉中晚期。

  考古工作者在沙梁子古城中部发掘了一座大型长方形夯土台基,面阔16间、进深2间,总面积近1800平方米。台基上保留着16道南北向沟槽,用于通风防潮和排水。在台基下发现叠压储存粮食的窖穴,出土大量粟、黍颗粒和“萬石”印文陶盆、陶量等器物,可以确认是一座大型粮仓建筑遗址,粮仓长170米,宽21米,总面积约1800平方米,估算可以囤积10万石(约合300万斤)粮食 。

  沙梁子古城粮仓是我国首次在北方长城沿线地区发掘到的夯台粮仓类建筑,填补了汉代北疆边城研究之空白,具有建筑遗产价值,为汉代云中郡下辖县城研究增添了新的资料。据汉代历史与考古学家研究分析认为:当时汉朝政府在城中建有规模宏大的国家粮仓,以确保驻军和移民的粮食供应。同时,也为匈奴属国居民提供粮食物资的保障。当时,在城池当中建有规模巨大的粮仓,使得北疆军民的生活,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呼和浩特玉泉区沙梁子西汉古城出土大型粮仓遗址


    沙梁子古城出土的汉代粮仓长170米,宽21米,使用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可以囤积10万石(约合300万斤)粮食 。

沙梁子古城出土的汉代砖瓦与瓦当


  沙梁子古城出土的汉代砖瓦数量多,制作技术质量上乘,沙梁子古城为西汉云中郡北舆县管理,这是一处人口较多的北疆古城。

  据《汉书·匈奴传》记载:汉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 汉宣帝令转边谷米鞴,前后三万四千斛粮食,供应呼韩邪单于部众。(注4 )

  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元帝初即位,呼韩邪单于复上书,言民众困乏。汉诏云中、五原郡转谷二万斛以给焉。”(注5 )

  据统计: 汉宣帝令转边谷米鞴前后三万四千斛约为200万斤;汉元帝诏云中、五原郡转谷二万斛,约为100万斤。汉宣帝元帝给赡救济呼韩邪单于部众的两批 “边谷米鞴”粮食数量巨大,约为300余万斤,应当属于汉朝时期在北疆郡县通过屯垦戍边生产的粮食。国家在云中、五原等沿边各郡设立 “储粮仓库”,在需要的时候,即可把大批储备粮调运出来。内蒙古呼和浩特沙梁子古城汉代粮仓遗址,即是汉朝设立在北疆的国家粮仓。据考古学家初步研究,粮仓建筑所在地属西汉云中郡犊和县, 它与汉长安城武库、京师仓等比较有同有异,但主要功能都是粮食仓储类功能,是我国发掘的首个西汉边城地区的粮仓建筑遗址 。

  2021年 6月8日,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进展工作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沙梁子古城遗址等3项长城考古取得重要发现,它们生动展现了汉代长城作为古代军事防御体系的建筑遗产价值,以及汉长城沿线地区粮食生产、经济发展、民族频繁交流与融合的具体情况。


  三、霍洛柴登古城汉代铸币场与国库的考古发现


  霍洛柴登古城遗址,位于今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浩绕柴达木嘎查西北约2公里处。古城外城东西长1446米,南北宽1100米。以前调查除发现大量西汉时期的陶器、砖瓦和“半两”钱、“五铢”钱外,还有“西河农令”、“中营司马”铜印各一方.考古学界认为霍洛柴登古城是西汉西河郡郡治富昌县。(注6)

  2012年8月,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遗址,发生一起盗掘文物案件,案件侦破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三级文物考古部门,在古城内开展了考古调查与抢救性清理发掘。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在这两个窖藏中,发掘出土了西汉“半两”铜钱与“五铢”铜钱,以及王莽“大泉五十”、“小泉直一”、“货泉”、“货布”、“布泉”、“五铢”等一大批窖藏铜钱。(注7)

  考古发掘表明:此次获得铜币总的重量约3500多公斤。按每市斤约200枚钱币计算,估算出土了140余万枚汉朝和王莽铸币。如此巨量的汉代货币窖藏的考古发现,在全国也属罕见。而且,这里出土的铜钱大部分未经打磨修整。经研究考证:它们应该是在铸造后直接被储存到钱库窖藏,是未曾流通使用的新钱币。因此可以确定,这是一处汉朝设立在北疆储藏货币的国家金库。

出土铸币“货泉”(杭锦旗博物馆藏品)

出土铸币“货布”(杭锦旗博物馆藏品)


  这处大型汉代铸钱工场与国家金库基地,对于保障北疆经费供应,开展移民屯垦、发展农业,赏赐匈奴属国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填补了北疆地区汉代货币发掘与研究的空白。


  四、匈奴属国文物与属国制度的重大意义


  属国制度是汉朝创立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建置。西汉针对归附的北方游牧民族,采取“因俗而治”政策,设置属国安置降服汉朝的匈奴民众并管理相关事务。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骠骑将军霍去病率骑兵从陇西、北地出击匈奴,先后俘获匈奴4万余人。同年秋天,浑邪王率领数万匈奴人降服汉朝。汉朝在陇西郡、北地郡、上郡、朔方郡、云中郡五郡设置属国。“以降来之民徙置五郡,各依本国之俗而属于汉,故言‘属国’也。”(注8 )

  《汉书·武帝本纪》: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 "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 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注9)

  此后,相继有匈奴部众降汉,西汉又在边境地区设置属国加以安置。各属国保留了游牧民族马上骑射、兵牧合一的传统。汉朝政府在属国区域内,将骁勇善战的属国骑兵编入军队为“属国骑”,增强了国家军队的实力。在《后汉书· 职官志・百官五》,关于属国的记载曰:"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王国之相亦如之。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又置属国都尉,主蛮夷降者。……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注10)

  在汉朝文化影响匈奴的同时,匈奴文化也给中原地区带来了深刻影响。游牧民族的饮食、服饰、音乐、舞蹈等传入中原地区后,受到了中原人的喜爱,甚至影响到皇族贵戚。史载:“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注11)

  《汉书》《地理志》记载了汉代设置的5个“属国都尉治”。其中,上郡的属国都尉治所在龟兹,位处今陕西榆林县北与内蒙古乌审旗等处,“龟兹国人来降附者,处之于此,故以名云”。(注12)

  西河郡的属国都尉治所在美稷县,位于今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西河郡朔方属国,作为西河郡的美稷县而存在,匈奴属国都尉府的治所即设在西河郡美稷县内。据1977年第5期《文物》期刊介绍,内蒙古文物工作队曾在鄂尔多斯东胜地区(位于汉西河郡北界),征集到一枚“汉匈奴栗借温禺鞮”铜印。这枚方形驼纽铜印之文为阳刻篆字 “汉匈奴栗借温禺鞮”,经考证属于西汉时期匈奴属国的王印。(注13)

匈奴属国“汉匈奴栗借温禺鞮”铜印与印文

(内蒙古博物院藏品)

  此印为匈奴在西河郡本属国居住时,由朝廷颁赐的官印,即由汉廷颁赐给匈奴贵族一位名叫“栗借”的、由汉匈奴属国都尉管理的“匈奴温禺鞮王“的铜印,这是内蒙古地区罕见的匈奴属国王印。

  至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匈奴单于呼韩邪与王昭君和亲后,汉朝北疆地区出现了“边城晏闭、牛马布野”的和平局面,实现了中原地区的华夏人与北方匈奴人的交往交流交融 。从汉初的汉匈冲突不断,到西汉中后期的和平友好,直到东汉时,光武帝将南匈奴移牧黄河以南,并派兵驻守对其加以护卫,南匈奴也派各部向北巡防,为汉朝守卫北部边疆,北方的草原地带逐渐成为汉匈各族人民共同生活和守卫的地方。

  东汉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内部严重分裂。匈奴八部大人共同推选呼韩邪单于的孙子(乌珠留若鞮单于儿子)醢落尸逐鞮为单于,依其祖父呼韩邪单于曾附汉朝并且迎娶王昭君旧事,依旧称呼韩邪单于。“於是款五原塞,愿永为汉藩蔽,捍御北虏,帝用五官中郎将耿国议,乃许之。(注14)

  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南单于遣使诣阙贡献,奉藩称臣,又遣其左贤王击破北匈奴,卻地千余里。三月,南单于遣子入侍。” (注15)

  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春正月,汉遣中郎将段彬等使匈奴,授南单于玺绶,为之建立南单于庭,设置“使匈奴中郎将”将兵卫护单于。南单于遣使上书,献骆驼二头、文马十匹。(注 16)

  南匈奴单于作为呼韩邪单于和王昭君的后人,与东汉朝廷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并共同防御北匈奴。南匈奴单于庭先在五原郡(今包头市麻池古城),又恢复原址设在西河郡美稷县(今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林镇古城)。美稷县故城,是西汉中央政府安置归附汉朝的匈奴部众的朔方属国都尉府的治所。汉光武帝诏令使匈奴中郎将段彬及副校尉田郁,留在西河郡美稷县保护单于,为单于设官府、从事、掾史。诏令西河长史每年将骑二千,从冬季到夏季负责保护南匈奴单于。

  为保护南匈奴单于和南匈奴部众,东汉朝廷运用各种有效的政策,保障南匈奴在西河郡安定下来,也使北疆地区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郡等沿边八郡的流散逃亡民众回归本土。此后,北疆逐渐形成比较安定的局面,东汉与南匈奴的关系逐渐进入稳定发展的阶段。随着匈奴部落的南迁,大量匈奴人口迁入到北疆边郡,与各郡县汉民族的交往、交流与融合进一步得到加强。在中央政府统一部署下,南匈奴军队多次奉命与汉朝军队联合出击北匈奴,直至北匈奴西迁。

   综上所述,匈奴属国为维护汉朝北疆地区的稳定起到了很大作用。东汉初期,南匈奴单于作为呼韩邪单于和王昭君的后人,与东汉朝廷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并共同防御北匈奴。设在西河郡美稷县的匈奴属国以及南单于庭,前后存在的时间为100多年 。

  前文介绍汉朝中央政府在今鄂尔多斯南部地区,还设立有龟兹属国。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在鄂托克前旗三段地汉代墓群出土一尊男立俑,其形象为高鼻深目、面部蓄有八字胡,头戴尖顶风帽、身披风衣,具有鲜明的西域人的特征。(注17)

鄂尔多斯三段地汉代墓群出土的、

具有鲜明西域人形象的陶俑(男立俑)


  研究表明:这件陶俑是汉朝龟兹属国人的重要文物。古龟兹国是西域三十六国之一,位于今新疆天山南麓丝绸之路要地。《汉书·西域传》记载曰:"龟兹国,王治延城,去长安七千四百八十里。户六千九百七十,口八万一千三百一十七,胜兵二万一千七十六人。大都尉丞、辅国侯、安国侯、击胡侯、卻胡侯、卻胡都尉、击车师都尉、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左右力辅君各一人,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卻胡君三人,译长四人。南与精绝、东南与且未、西南与杅弥、北与乌孙、西与姑墨接。能铸冶、有铅。东至都护所乌垒城(汉朝西域都护府所在地)三百五十里。”(注18 )

  按照古今地理位置考证:龟茲属国地区分布在今陕北、宁夏与内蒙古南部鄂托克前旗与乌审旗一带。《汉书·地理志》记载龟兹属国在上郡(辖境位于今陕北、宁夏东与鄂尔多斯南部)时的情况说:“龟兹,属国都尉治,有盐官。” (注19 )

  这段记载表明:龟兹人从西域东迁到上郡地区以后,由汉朝政府派遣的盐官组织从事食盐生产。从西汉到东汉,龟兹属国共存在约300余年.汉朝设在今内蒙古鄂尔多斯的匈奴、龟兹属国,为开发和保卫北疆起到了很大作用。鄂尔多斯地区出土的匈奴属国及龟兹属国文物,见证了古代中华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


  五、汉代“朔方农丞”铜印与北疆文化


  近期,呼和浩特博物馆收藏一枚汉代的“朔方农丞”青铜官印,此印为青铜铸造,形制为长方形、桥钮。印高1.68厘米; 面宽3X1.6厘米, 重32.1克。

汉“朔方农丞”官印  (呼和浩特博物馆藏品)


  《汉书》卷28下《地理志》记载:“朔方郡,武帝元朔二年开。”由于“朔方地肥饶,外阻河,蒙恬城以逐匈奴”,武帝采纳主父偃建议,在河套地区设置朔方、五原两郡,并“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开展移民屯垦。元朔二年(前127年)“遣将军卫青、李息出云中,至高阙,遂西至符离,获首虏数千级。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 (注20)

  汉朝设置朔方郡、五原郡之后,使匈奴无法在阴山以南河套地区立足,拆除了匈奴直接南下进攻长安的跳板,取得了拱卫北疆地区的战略要地。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秋,罢西南夷,城朔方城。令民大酺五日。” (注21)

  由此可见,元朔三年秋由于朔方城的建成,在全国影响很大,汉武帝下令全国大酺五日以示庆祝。由皇帝下令准许全国臣民聚会饮酒为乐,是为“大酺”。武帝时期仅有三次,这充分表明了朔方郡建城之重要意义。由于修筑了朔方城,汉朝中央政府不但加强了河套、阴山纵深防御体系,而且巩固了北疆安全。此后,汉朝北击匈奴的部队,多次从朔方郡出发,汉军“出朔方、高阙”屡见于两汉史册。

  “朔方农丞”官印表明:朔方郡是汉朝北疆一个重要的边郡,汉朝在土地肥饶的朔方郡移民屯垦种粮,由政府大司农属下的边郡农丞负责移民屯垦,为开发建设北疆、组织移民生产粮食提供了重要保障。据《汉书》《 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均输、平凖、都内、籍田五令丞。”(注22)

  据此可知:这枚“朔方农丞”铜印,是汉朝政府在朔方郡所设农令官的下属农丞官印。在古代主要靠人力和畜力的交通运输条件下,长途运输军事补给路途遥远、耗费极大。自汉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开始,卫青北伐匈奴夺取“河南地”(今河套地区)之后,汉朝的北部疆域越过了黄河以北进入阴山地区。为了建设开发稳定的北疆地区,为了避免远征长途运输的严重消耗, 汉朝开始通过向北疆大量移民,着手建设北疆地区形成巩固的后方基地和稳定屏障,并达到就地解决物资供应需求等问题。依据《汉书》《地理志》所载汉朝北疆沿边各个郡县人口数据予以统计,从武帝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开始,到王莽篡汉的初始元年(公元8年),前后一百多年,汉朝共向北疆地区移民大约200余万口。

  开垦农田的范围重点在黄河几字弯地区,移民与屯垦积谷使得该地区成为汉朝屏护中原的有力屏障。两汉以后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在黄河几字弯地区成立生产建设兵团的战略举措,均源于汉朝在北疆的移民戍边之策,可见其影响深远为后世所借鉴。


   结语 内蒙古黄河几字弯地区汉代考古成果,为推进中华统一国家体系下内蒙古地区历史发展进程的研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黄河几字弯地区历史悠久。史前时期,呼和浩特“大窑文化”、萨拉乌苏遗址的“河套人”生活在这一地区。汉代“昭君出塞”、隋代“金河会盟”、唐代“参天可汗道”等,都与黄河几字弯地区密切相关。黄河流域的水利灌溉在这里成效显著,内蒙古河套灌区沃野千里,养育了历代人民,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生产生活。黄河文化的深厚底蕴,对生活在内蒙古地区的各族人民有着显著的感召力。

注释:

注1、《汉书》《地理志》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618--1620页 。

注2、《汉书》卷94下《匈奴传》第64下,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826页。

注3、《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成果2021》,国家文物局主编,2022年。

注4 、《汉书》《匈奴传下》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798页 。

注5 、《汉书》《匈奴传下》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800页 。

注6、参阅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内蒙古文化遗产丛书》《鄂尔多斯文化遗产》第114--121 页:《杭锦旗霍洛柴登城址》;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年。

注7、 连吉林:《内蒙古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发现秦汉铸钱作坊遗址》,《中国文物报》2014年5月23日考古学术版。

注8、司马迁:《史记》卷111《卫将军骠骑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 2934页。

注9、《汉书》卷6 《武帝纪》第六,中华书局版,1975年,第176页。

注10、《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621页。

注11、范晔:《后汉书》《五行一》,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272页。

注12、班固:《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618页。

注13、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内蒙古伊克盟出土三方汉代官印》;刊于《文物》1977年第5期。

注14、《后汉书》卷89 《南匈奴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945页。

注15、 《后汉书》卷1 《光武帝纪》下,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6、77 页。

注16、 《后汉书》卷89 《南匈奴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943页。

注17、魏坚主编:《内蒙古中南部汉代墓葬》之《鄂尔多斯三段地墓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注18、《汉书》卷96下,《西域传》第66下,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911页。

注19、《汉书》卷28《地理志》上郡条,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617页。

注20、《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0页。

注21、《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1页。

注22、《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731页。


主要参考文献:

一、古典文献

 (西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版。

(西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版。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65年版。

二、文物考古报告

国家文物局主编:《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成果》,北京2000-2023年。

文物出版社主编:《文物》期刊,北京2000-2023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主编:《考古》,北京2000-2023年。

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主编:《草原文物》,呼和浩特2000-2023年。《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一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

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主编:《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二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主编:《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三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

《内蒙古自治区长城资源调查报告》 战国秦汉卷;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主编:文物出版社 北京 2019 年

《内蒙古自治区志·文物志》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主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呼和浩特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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