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上午,溪湖交警大队对群众反映的彩屯重路实验幼儿园附近路段私设的地桩进行了清理,过往市民无不拍手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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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许,溪湖交警来到重型路,看到不少公共停车位被私自设置的地桩、锥桶、轮胎占用,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和停车位使用效率,侵占了市民的公共利益,还存有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对私设地桩的居民和临街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在现场群众的见证下,对位于重型路实验幼儿园周边路段私设的地桩(水泥桩、轮胎等)予以清理,恢复正常的道路通行和车辆停放秩序,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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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理过程中,大部分居民群众持赞同态度,也有个别居民不理解,他们表示设置地桩不是为了占用位置停车,而是防止机动车乱停放影响生意。过往市民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说:“你不能为了自己方便而不让其它车辆停放,公共资源不能成为个别人的‘自留地’,我们支持清理。”溪湖交警通过对重型路私设地桩的清理整治,周边道路通行秩序和停车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