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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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②公证继承,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公证继承时,如无特别约定,所有继承人应全部临柜方可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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