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西安市大兴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进行监督性监测。
分局监测人员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每4小时对3家医院医疗废水总排口PH、总余氯、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水质样品采集,共计采样三次。监测人员采集水样后,立即现场在水样中添加固定剂,保证样品稳定性。
分局监测人员携带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便携式分光光度计,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现场完成废水总排口水质P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个项目的测定。监测人员在采样现场对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的PH电极进行校准,测定质控样品,保证现场测定项目的准确性。
采样结束后,监测人员立即将样品送回单位,完成样品交接,确保样品即时流转、保证实验室分析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