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及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灵山镇禁塑工作成果,减少塑料制品造成的白色污染,切实提高市民“禁塑”意识。根据“禁塑”相关工作部署,7月20日,我镇工作人员到琼文大道以及周边商铺、水吧、超市,开展“禁塑”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国家“禁塑令”有关规定,力争做到不生产、不销售、不提供、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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