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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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将于2024年6月至9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一是货币资金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存在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等行为,重点整治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或负债发放村干部补贴等白条抵库等问题。二是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重点整治收益分配、征地款项、集体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处置等事项公开公示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机制未健全等。重点治理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一是聚焦存在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投资入股合同及尚未到期的其他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整治。二是对拖欠租金及入股分红款、擅自改变集体资源资产用途或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毁损的行为,对合同租金标准、用途及双方责任等显失公允的,对合同期限、用途及违约责任等与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明显不符的等问题进行整治。三是对重大事项未经村集体民主程序审议私自签订合同,存在集体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行整改。    

(三)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问题。一是长期拖欠、恶性拖欠集体租金及入股分红等情况,重点整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组党员干部向集体经济组织欠借款等情况。二是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情况,重点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人情来往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

(四)整治农村集体工程项目问题。一是对集体工程项目违规采购或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治。二是排查隐瞒信息、暗箱操作、操纵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围标串标、拆分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行为。

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涉嫌在管理和处置农村集体“三资”中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在农村集体土地发包等交易环节冒用农民身份低价承包、高价转租,在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中“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二、受理举报和信访方式

集中专项整治期间,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举报或信访材料。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

(一)接访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38号农业农村局机关办公楼副楼三楼农经科。

(二)举报电话: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值班电话:0898-2388506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举报邮箱:dznyncj@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0日

转载自:儋州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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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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